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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资料来源:贾汪发布

贾汪区关于在限制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禁放区域

1.老矿街道、大泉街道、徐州工业园区为禁放区域,禁放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

禁放要求

1.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操办庆典、婚礼等各类活动时,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2.在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各类焰火燃放活动。

三、

处罚规定

在禁放区域内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举报电话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关于修改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的决定》(徐政规〔2024〕3号)和本通告有关要求,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110

贾汪区应急管理局:1771243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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