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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25年,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彰显

(一)行政复议首选率再创新高。2025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1.5万件(其中新收98.5万件,结转13.0万件),在去年翻一番基础上再增长38.1%,新收案件达到同期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近3倍。办结90.7万件,同比增长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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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域分布上看,地区间案件密度差异较大。广东、山东、北京、浙江、江苏、河南、四川等7个省(区、市)受理案件数量超过3万件,受理的案件数量占总量的47.1%。23个省(区、市)受理案件数量超过1万件,受理的数量占总量的九成多(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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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层级分布上看,近九成(89.4%)的案件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立案受理。县级政府受理37.4万件,占57.7%;市级政府受理20.6万件,占31.7%;省级政府3.1万件,占4.8%;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2.9万件,占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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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政管理领域上看,市场监管、公安仍是行政争议高发领域,在受理总量中的占比超过五成(57.2%),同比增长5.1个百分点。受理案件数量前5位是:市场监管20.2万件,占31.2%;公安16.8万件,占26.0%;自然资源4.1万件,占6.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3.6万件,占5.6%;房屋征补(拆迁)2.4万件,占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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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政行为事项上看,举报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数量较多,共占受理总量的69.8%。其中,举报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类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上升33.0%和27.8%,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量则同比下降31.7%。前五位数量和占比分别是:举报投诉处理21.5万件,占33.1%;行政处罚16.6万件,占25.6%;政府信息公开7.2万件,占11.1%;行政不作为5.5万件,占8.5%;行政确认2.8万件,占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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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复议诉讼收案比值上看,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行政复议与一审行政诉讼收案比相较去年进一步提高,平均达到2.9。共有16个省(区、市)的复议诉讼收案比超过3,7个省(区、市)的复议诉讼收案比超过4,分别是:北京5.1、上海5.1、黑龙江4.9、江西4.8、甘肃4.3、天津4.2、福建4.1,更多群众和企业首选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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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复议调解实效不断提升。各地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20.5万件,调撤结案率达29.8%。经行政复议后,93.6%的案件未再进入诉讼或信访程序,比去年又提高3.3个百分点,行政复议案件实质性化解率连续两年超过九成。四川泸州纳溪区创新“4311”行政争议解决模式,实行小区网格、社区、镇街、区4级调处,98%以上争议都成功化解于网格和社区。重庆市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一起征收补偿安置案中,积极搭建调解平台,促成申请人等6户30多位村民当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疏通了历时近两年的征拆堵点,促成预计年产值40多亿元、创造2000余个就业岗位的重点项目尽快落地投产。安徽潜山市某家庭亲戚间发生口角并引起肢体冲突,因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准确把握家庭内部治安行政纠纷的特殊性,以实质化解矛盾、修复亲情关系为目标,联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各方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三)深化复议与信访的衔接。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要求,司法部会同国家信访局深入研究将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的具体制度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受理各级信访机关移送的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1.2万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1496件。浙江、吉林、重庆、西藏等10个省(区、市)研究制定关于深化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的意见,规范信访事项通过行政复议解决的甄别条件、转送程序等。

二、行政复议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一)深入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部署要求。司法部深入贯彻落实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统一部署,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并发布典型案例,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指导各地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工作。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严格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和指导意见要求,不断加大对涉企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治力度,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6.1万件,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加大监督涉企行政执法力度。坚决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纠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6431件。同时,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推动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黑龙江双鸭山集贤县行政复议机关发现某部门查封企业房产长达12年,存在超范围查封、超期不处置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其自行纠错,解决了困扰企业多年的难题。内蒙古赤峰市行政复议机关发现交通运输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异地经营未备案行为是否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理解存在偏差,及时函请主管部门予以明确;交通运输部积极配合作出明确解释,最终督促执法机关对包括案涉行政处罚在内的50件同类案件进行全面整改,撤销了对20家市场主体及30名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并同步规范了后续行政执法标准。

(三)强化涉企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将预防化解理念贯穿于涉企案件办理全过程,通过调解、和解实质化解1.5万件,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浙江温州市行政复议机关依法指出,某部门在收缴违约金时认定申请人承担违约责任显失公平,且违约金数额计算明显不当,推动该部门自行纠错,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十亿元。新疆伊犁州聚焦重大项目法律风险源头防范,针对 “民营企业进边疆行动・伊犁行” 签约的301亿元重点项目,主动对接提供专业法律指导,通过前置法治服务预防涉企行政争议产生。

(四)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司法部开展涉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专项监督工作,对全国2023年以来法定期限内未履行的涉企行政复议决定进行全面梳理,通过提级督办、挂牌督办等方式开展监督。有关地方行政复议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向企业支付赔偿、补偿款3420万元,免除罚款8105.4万元,退还罚款42万元,打通企业权益保障“最后一公里”。云南、天津、辽宁、广西、江西等23个省(区、市)对超期未履行的涉企复议决定全面建档立账,实行案件跟踪回访工作机制,逐案督促落实整改。江苏、贵州、陕西咸阳市、宁夏固原市等地出台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监督制度,实现对复议决定履行全流程监督,推动行政复议决定全面及时履行。

三、行政复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一)坚持依法纠错。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加大监督纠错力度,通过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7.2万件,纠错率为11.5%。云南红河州行政复议机关发现生态环境部门作出某处罚时未综合考虑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社会危害程度和整改态度、措施、效果等,违反过罚相当原则,依法直接决定将罚款金额由10.7万元变更为5万元。福建厦门市行政复议机关查明,相关部门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因宅基地使用权属登记错误导致被征地农户未得到应有补偿,依法将补偿金额由7.3万元变更为753.9万元,切实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

(二)推动自行纠错。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全面落实先行化解制度要求,积极推动公安、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依法接收行政复议申请并及时处理,4.8万件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立案前通过执法机关自行纠错实现高效化解。河北省行政复议机构与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先行化解机制,研究制定行政复议案件先行化解机制实施意见,规范自行纠错机制的启动程序、纠错期限和结果反馈等流程。广东佛山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建立交警法制人员驻点行政复议机构机制,在全市新收案件大幅增长背景下,促进全市公安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同比下降20%以上。

(三)强化源头治理。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共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1.3万份,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8608件,推动有关行政机关完善制度、改进执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自然资源部积极配合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办理,根据移送线索开展征地批复使用印章问题的系统整治,全面规范征地批复行为。江苏淮安市行政复议机关针对禁行标志未标注时段的问题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推动主城区百余处路段统一规范标注限行时段,从源头减少同类争议。

(四)深化以案促治。司法部遴选发布了五批36件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指导行政复议人员通过个案办理促进类案治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剖析行政复议工作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反映出的执法突出问题,活动期间观看学习人次达457.5万,有针对性地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各地积极通过开展错案讲评、问题通报、遴选发布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动以案促治,浙江、四川、青海、兵团等22个省(区、市)在本省范围内遴选发布典型案例,辽宁沈阳市围绕行政执法重点领域,汇编行政复议纠错案例指引,印发各市直部门及区县(市)政府,并纳入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内容。新疆行政复议机构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定期举办“一月一案”培训,剖析执法共性问题,已开展培训的执法领域违法行为纠错率均实现下降。

四、行政复议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效能持续显现

(一)行政复议救济渠道更加便民。2025年3月,司法部全面推行“在线复议”,依托微信小程序和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开展在线申请、补正、阅卷、听证、调解和送达活动。全国新收网申案件25.9万件,占全国新收案件总数的26.3%。各地普遍设立行政复议服务中心,设置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全面畅通企业在线申请行政复议的专用通道,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通过行政复议有效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山东、云南、浙江、山西等地开展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活动,在行业协会、商会、重点产业园区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惠企联系点”“助企联络站”等,深入了解企业诉求,及时提供复议救济。

(二)行政复议维护权益更显温度。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采取听取意见、听证审理、集体会商、复议委员会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公正高效处理行政争议,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云南红河蒙自市行政复议机构联合省、州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中法律术语的理解分歧进行会商研究,准确把握立法原意,认定申请人缴费期限已达到相关条件,推动纠正未核准生育保险待遇行为,帮助申请人顺利获得生育保险津贴1.7万余元。新疆乌鲁木齐市行政复议机关针对申请人超速驾驶行为深入听取意见,查明事发时申请人的两岁幼儿惊厥昏迷、有生命危险,驾驶途中两次拨打公安交管部门电话进行紧急情况报备,且事发路段位于城区边缘、非城区主要道路、车流量不大,综合认为违法行为轻微,且符合紧急避险情形,遂推动撤销行政处罚,彰显行政复议温度。

(三)行政复议回应民生诉求更加精准到位。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依托个案办理洞察民生诉求,通过拓展办案效能精准回应社会大众多元化社会治理需求,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上海长宁区行政复议机关为长效解决老百姓“家门口”健身房泳池热泵热水器的噪声污染问题,推动被申请人制定源头减震、阻隔噪音传播、建立巡检制度及业主反馈机制的全方位环境保护治理设施优化方案,从源头防止同类环境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安徽合肥市行政复议机构针对公安交管领域发案量大、群众投诉举报多的特点,结合近年办理的2230件公安交管案件,联合市公安交管部门推出交警执法首次违法警告、轻微违法免罚和同案同罚“三张清单”,交通违章类复议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8%,群众投诉举报量减少35%,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行政复议制度宣传更加深入人心。司法部召开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28家媒体发布51篇报道,一周内收看阅读总量超2200万。通报表扬在全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99个集体和200名个人,推荐基层行政复议人员亮相国新办“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开展“行政复议在身边”微视频展播和“行政复议先锋”人物事迹系列报道,推动行政复议制度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和信任感。

五、行政复议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一)行政复议制度建设不断强化。司法部加快推进《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发布《行政复议文书示范文本》。各地、各部门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四川、浙江、安徽、湖南等地出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则,自然资源部、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地震局等部门及时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规定。各地积极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高标准建设行政复议委员会,22个省(区、市)已经制定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辽宁、江苏、广东、广西、甘肃、新疆、宁夏等7个省(区、市)由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多地市、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也担任本级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切实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

(二)行政复议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推进。21个省(区、市)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共任命2980名行政复议员。浙江、甘肃、广西、宁夏等4个省(区、市)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宁夏将行政复议员制度写入地方性法规,河北衡水市、广东佛山市等地实行行政复议员分级分类管理,湖南、福建、安徽、海南等15个省(区、市)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辅助人员队伍。司法部坚持行政复议条线年度业务培训,各地全面加强各类业务培训,实现行政复议人员培训全覆盖。北京、山东、黑龙江、湖南等11个省(区、市)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练兵比武,通过举行行政复议业务竞赛或行政复议文书评优活动等,促进提升行政复议人员专业化水平。

(三)行政复议与其他机制衔接配合更加顺畅。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常态化交流会商,举办第三届联合培训,各省(区、市)全面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人员联合培训机制。司法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召开“3+N”工作机制首次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金融监管等领域会议纪要,推动形成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更强合力。各地规范复调对接机制,以建设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入驻综治中心等为依托,实现行政复议与各类调解资源互联互通,共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上海、重庆、湖北荆州市、黑龙江伊春市等地出台复调对接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复调对接适用范围、操作流程、队伍建设要求等。江苏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平台建设,实现省、设区市调处平台全覆盖,县级调处平台建成率达90%。四川在全省6个市、18个县(区)开展复调对接试点工作,出台配套制度95个。

(四)行政复议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化。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行政复议专业委员会举办第二届“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研讨会,积极引领加强行政复议理论研究。部分地方深入推进行政复议理论实务融合发展,与属地知名法学院校开展战略合作。江苏联合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9所高校筹建行政复议理论实务研究联盟,联动开展重大课题攻关、学术交流、决策咨询等工作。四川、云南等地与多所高校共建行政复议理论研究中心和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华东政法大学组织召开“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指标体系暨行政复议法学人才培养研讨会”,加大行政复议法学人才培养力度。多所高校设置了行政复议法学课程,部分学校已经开始招收首批行政复议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

结语

2026年,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两个更加注重”着力增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协同性、有效性,纵深推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持续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司法部

安徽省司法厅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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