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老赖”惯用伎俩并非正面抗法,而是制造信息黑箱,利用债权人之间的时间差、利率差进行分化许愿,诱使个别成员私下妥协,从而以极低成本瓦解整个追债同盟。避免被“逐个击破”的唯一出路,是将松散的受害者群体转化为权责清晰的临时性组织——债权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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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阶段须“快且全”。 当识别出债务人存在隐匿资产或跨机构违约迹象时,持有债权的前三大主体应立即牵头组建债委会,锁定全体债权人“共进退”的契约基础。核心在于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人协议》,明确禁止成员在未获集体授权的情况下单独受偿或减免债务,从源头掐断“老赖”私下斡旋的空间。

运行机制重在“信息透明”。 “老赖”能击破联盟,往往是因为利用了债权人对整体债务底牌的无知。债委会必须确立唯一信息出口,由主席单位汇总资产负债全貌,定期披露企业经营及查封进展,杜绝债务人两头欺瞒。同时建立分层表决机制:凡涉及债务展期、抵押顺位变更等重大事项,需经总债权额三分之二以上及成员数双过半同意,防止个别债权人为快速回款而牺牲集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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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手段是联盟的“压舱石”。 对于试探联盟底线的债务人,必须果断采取共同诉讼或集中仲裁。通过合并审理将分散案件拧成一股力量,既降低个体维权成本,又以压倒性诉讼态势破除债务人“各个击破”的侥幸心理。法院对联合追偿通常持支持态度,这能形成司法层面的威慑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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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联动让“老赖”无处遁形。 联盟的终极武器是将债务人的逃废债行为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合金融机构同步采取不予新增授信、压缩存量融资等惩戒。当债务人发现其无法通过分化债权人获得喘息,反而要面对整个系统的信用封杀时,回到谈判桌、制定整体清偿方案才是其唯一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