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布《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碳普惠方法学》(以下简称《方法学》)。这是山东首个聚焦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领域的碳普惠方法学,将公共机构用能特性与核证减排量核算逻辑深度结合,填补了该领域碳普惠机制的技术空白。

碳普惠是针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降碳增汇行为,基于碳普惠方法学进行量化,并以商业激励、政策支持和市场交易相结合等方式赋予一定价值的机制。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涵盖了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大型场馆等多种类型。目前,山东约有3.3万家公共机构,2024年能源消费总量约255.75万吨标准煤,碳排放总量约1063.05万吨,节能降碳潜力较大且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方法学》共八章,包括引言,适用条件,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项目边界、计入期和温室气体排放源,基准线情景,减排量计算,数据来源及监测。其中,第一章阐述方法学对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的意义与参考规则;第二章明确了本方法学适用条件;第三章列出了引用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设备检定规程等规范文件;第四至五章分别列出术语和定义,项目边界、计入期和温室气体排放源;第六至八章规定了基准线情景、项目减排量计算方法、数据来源及监测。

“开发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碳普惠项目,对于促进公共机构碳减排、发挥社会示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环境科学学会研究员季明表示,《方法学》的出台填补了制度空白,作为山东首个公共机构方法学,首次系统构建了适用于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的减排量核算标准,将“节能改造”科学转化为可核算、可交易的“碳资产”。通过豁免额外性论证、提供灵活核算路径等设计,有效激活公共机构这一关键主体开展节能改造的内在动力,充分发挥其在全社会低碳转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引入建筑类型、使用时间、气象条件等关键因素的修正系数,有效剥离使用时间、气候差异等非改造因素对能耗的影响,显著提升了减排量计算的科学性、公平性与可信度,有助于将公共机构的低碳实践成效转化为碳普惠资产,为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碳普惠体系,推动公共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重要实施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