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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

省农业农村厅与省财政厅

联合出台细则

旨在通过财政贴息方式

降低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引导金融资本

投入现代设施农业建设

细则明确

  • 省内从事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申请。

  • 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等领域有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贷款,且贷款资金50%以上用于基础设施、固定资产设备投资的可享受不超过2%且不高于同期LPR的70%的财政贴息

  • 单户主体每年最高贴息200万元,最长可享5年。

  • 项目还可以同时叠加其他扶持政策,各级财政累加补助资金不超过其总投资的50%。

  • 2025年1月1日起产生的贷款利息均可纳入补贴范围。

合作银行名单供申请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时参考:中国银行镇江分行、农业银行镇江分行、建设银行镇江分行、交通银行镇江分行、邮储银行镇江市分行、招商银行镇江分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镇江农村商业银行、句容农村商业银行、丹阳农村商业银行、扬中农村商业银行、南京银行镇江分行、浦发银行镇江分行、华夏银行镇江分行、民生银行镇江支行、浙商银行镇江分行。

欢迎有贷款需求的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与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及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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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镇江发布、金色田野、三农镇江

编辑 | 成萌

校对 | 侍文

审核 | 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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