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新年的脚步渐近,广西钦州小董镇某小区内,一块9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终于顺利移交到申请人手中。随着最后一片铁皮棚被拆除,这桩困扰两家人十几年的纠纷,在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与政府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画上了句号,两家人得以安心迎接新春佳节。

案情回顾

事情要从十六年前说起。2010年,赵文、赵武兄弟通过购买取得了小董镇某小区A47号土地的使用权。然而,刘大山、刘小峰父子早已在这块土地上搭建棚屋,持续占用了十余年。案件经过两轮诉讼,2024年底终审判决下达:刘家父子须拆除违建建筑,归还土地。判决生效后,刘家父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涉案地块

搭建的铁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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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地块

堆放的杂物

涉案地块

种上的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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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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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卢春光接手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张贴执行公告,要求刘家父子拆除违法搭建的铁皮棚,交还土地。接到通知的刘大山情绪激动,当场表示:“这地是我们祖上传下来的!当年征地补偿只给了一部分,剩下的一直没谈妥,我不会拆!”卢法官意识到,这并非一起简单的“拆违还地”案件,该案权属关系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卢法官没有急于采取强制措施,他先后拨打十余通电话,一边向刘家父子释法说理,一边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此外,他与团队反复调查走访,逐步理清纠纷背后的历史脉络,意识到这不仅是一起法律执行案件,更是历史遗留的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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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张晓歌、本案的执行法官卢春光与市、区两级自然资源局干部及被执行人刘家父子一同来到小董镇政府开展“府院联动”化解纠纷

转机出现在案件执行的第九个月。年关临近,执行团队调整思路,主动联系小董镇政府,启动“府院联动”机制。镇政府立即响应,派出熟悉乡情、经验丰富的干部,与法院工作人员一同核查历史遗留问题、上门谈心劝导:“土地征收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如果你们对当年的补偿有异议,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反映诉求,现申请执行人有合法依据对该土地有所有权,你们不能以此为由继续非法占地。”这番话既实事求是,又诚恳中肯,刘家父子的态度逐渐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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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张晓歌与小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俊琨沟通案情”

2月9日上午,钦北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张晓歌与执行法官卢春光和钦州市自然资源局、钦北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一同来到小董镇政府,协同小董镇政府负责人与被执行人刘家父子进一步进行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共识:依法执行判决是根本原则,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小董镇政府明确承诺,将依法依规处理好被执行人通过合法途径反映的征地补偿遗留问题,被执行人表示接受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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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春光团队走访、摸排邻里,逐步理清纠纷背后的历史脉络

当天,执行法官再次来到争议土地前,现场办理土地交接手续。刘大山感慨道:“这几个月来,法官和镇干部来了很多次,我们都看在眼里。吴镇长为民办实事,卢法官执法解民忧,政府帮我们解决了实际问题,我们愿意配合法院执法。”至此,随着一张铁皮棚的拆除,土地依法顺利交付。中午,卢法官接到刘大山打来的电话:“卢法官,谢谢你们……压在心头十多年的大石头,今天总算落下了。”电话那头的声音透着欣慰。这通意外的感谢,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真诚肯定。一场十余年的纠纷,终于在春节前悄然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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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皮棚顺利拆除,执行法官现场查勘

这起案件,法院不是生硬执法,而是以耐心架起沟通的桥梁,一点点化开矛盾、解开死结,让两家人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好好迎接春节团圆。

“这类涉民生、涉历史遗留问题的案件,‘法结’易解,‘心结’难开。”小董镇吴镇长事后表示:“法院坚守法理底线,我们做好群众工作,两者紧密配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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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的风还带着凉意,但府院联手织就的温暖,已悄悄融化了两家人积压十年的“心冰”。这场历时九个月的“温情执行”,既有司法的“硬底气”,也有基层治理的“软温度”。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文 | 庞萍

图 | 执行局、综合办整合

编辑 | 苏冬梅

审核 | 梁业盈

【2026年第2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