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春节期间的交通服务保障

2月15日到2月23日期间

漳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将采取“柔性执法”

对轻微交通违法、采取人性化措施

新春佳节将至,为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温馨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来漳游客与市民出行体验,漳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于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对以下6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纠正、警告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

一、外地来漳车辆因不熟悉路况,发生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轻微跨压实线、驶入单行道等轻微交通违法,未引发拥堵与交通事故的。

二、小型汽车在景区、酒店、商圈、餐饮场所周边不按规定停放,未影响正常车辆通行、未造成拥堵与交通事故的。

三、小型汽车在限速路段超速未达20%,或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含)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未防碍交通安全或发生交通事故的。

四、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

五、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六、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且未能出示电子驾驶证行驶证,经现场核查信息合法有效的。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2月12日

来源: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