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将至
为切实规范烟花爆竹燃放行为
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与辖区公共安全
在营造浓厚节日氛围的同时
保障节日安全有序
结合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实际
现将2026年春节期间全市规范集中燃放点位
通告如下
诚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相关要求
在限定时间和指定区域
依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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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
的通告
内府规〔 2024〕2号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内江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和时段
(一)内江市中心主城区(市中区、东兴区、经开区、高新区)以SK内江绕城高速为界,高速路内侧区域全域全时段禁放;邻近SK内江绕城高速的史家、富溪、双才、田家、郭北和靖民镇全域全时段禁放。
(二)隆昌市、资中县、威远县禁放区域由属地人民政府自行划定。
(三)除上述规定区域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因重大节日、庆祝、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属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获得许可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二、限制燃放区域和时段
禁放区域以外为限制燃放区域,在规定时段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安全、便利等原则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限制燃放区域具体允许燃放时段为:
(一)每年除夕、正月初一全天;(二)每年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五每日早8时至晚22时;(三)每年元宵节早8时至晚24时;(四)除以上规定时段外,其余时间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
三、严格烟花爆竹品种管理
在限制燃放区内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和组合烟花类的C级和D级产品。
四、监督管理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禁止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禁放区域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镇(街道)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公安、应急、生态环保、城管、消防等部门,统筹做好巡逻检查、安全管理、秩序维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燃放安全。
(三)违反本通告,在禁放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单位和部门监管不力的严格追究责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权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市场监管局12315、市应急局12350、市交通运输局12328、市城管执法局12319、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本通告自2024年10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2026年
内江市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
1.市中区集中燃放点位:
永安镇川南大草原集中燃放点
2.东兴区集中燃放点位:
平坦镇:平坦小学操场
3.隆昌市集中燃放点位:
(1)胡家镇:双龙村观景台
(2)龙市镇:环镇路崇佛村至云龙村云龙村路段
4.资中县集中燃放点位:
球溪镇:高铁新城社区一组空地
太平镇:庆荣村村委会广场
5.威远县集中燃放点位:
威远县内荣路附近(刘家湾南198米)
限制燃放区域具体允许燃放时段为:
(一)除夕,正月初一全天;
(二) 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五每日早8时至晚22时;
(三) 元宵节早8时至晚24时;
(四) 除以上规定时段外,其余时间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
烟火虽美 安全为要
年味愈浓 责任愈重
丙午马年新春 守护平安年味
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与责任
再次倡议全体市民朋友
严格遵守烟花集中燃放点位的相关规定
带动亲友共守安全底线
共护美好家园
来源:内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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