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
2026年2月刊封面故事
聚焦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
打造国际仲裁优选地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仲裁优选地,
厦门如何先试先行?
编者按
新《仲裁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开启了新篇章。在此背景下,各地如何结合实际,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仲裁优选地?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片区以其清晰的战略布局、创新的协同机制与前沿的规则实践,积极探索具有厦门特色的涉外仲裁模式。
战略落子:
以三重逻辑锚定海事仲裁
海丝中央法务区紧密围绕国家战略落地、城市功能定位及产业需求,将涉外仲裁,特别是海事仲裁作为重点突破方向之一,服务于厦门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目标。其核心的战略考量与独特优势是什么?
海丝中央法务区秘书处负责人向本刊记者介绍,从战略定位来看,一是践行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必然要求。聚焦海事仲裁,正是立足 “海丝”核心区定位,以法治手段破解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难题,为共建 “一带一路”倡议海事合作、金砖国家贸易往来提供制度保障的关键布局。二是匹配城市功能转型的内在需求。厦门作为 “海丝”与 “陆丝”的交汇节点,跨境贸易和投资持续活跃。而海事纠纷具有跨域性及专业性强、财产保全时效性要求高等特点,传统解纷模式难以适配,亟须构建高效专业的涉外海事仲裁体系,为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筑牢法治根基。三是响应产业发展的现实诉求。厦门港集装箱吞吐量稳居世界前列,海上丝绸之路与金砖国家航线网络密集,福建辖区海员外派量全国领先,“丝路海运”联盟及主流物流企业集聚,“港航贸 ”一体化发展模式较为成熟,海洋经济加快发展,催生了对专业化纠纷解决服务的迫切需求。
从核心优势来看,厦门拥有 “区位+资源+制度”三重叠加优势 。其一,区位与产业优势明显。作为我国最早对外开放的城市之一,厦门依托港口经济与跨境贸易基础,形成了与海事仲裁高度适配的产业生态,便于仲裁服务与 “港航贸”产业深度融合。其二,法务资源集聚。依托海丝中央法务区,厦门已引进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峡两岸仲裁中心、中亚国际仲裁法院等境内外知名仲裁机构分支机构,设立厦门国际仲裁院、海丝国际仲裁促进中心,构建起覆盖海事、商事等多领域的专业化、国际化仲裁服务网络。其三,制度规则创新。海丝中央法务区坚持“市场驱动、政府推动”思路和 “法商融合 、以法促商”理念,创新推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海丝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等规则,全国首创公益海事特别仲裁制度,有效提升了纠纷解决的效率与公信力。
机制破壁:
“司法、行政、行业”的协同闭环
厦门建立了“司法、行政、行业”三方协同的涉外仲裁机制,在破解“调解—仲裁—诉讼”衔接难题方面进入了先行探索。
2025年10月,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厦门海事局、厦门市司法局、厦门海事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5家单位联合发布《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开展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制度创新的若干措施》,形成了 “各有侧重、协同闭环”的格局,赋能涉外仲裁事业发展。
在协同机制运作上,司法机关侧重 “保障与规范”: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通过发布仲裁调查令、仲裁司法审查指引、财产保全工作指引等文件,优化司法支持与协作机制,为仲裁程序顺利推进提供司法保障 。行政层面侧重 “支持与赋能”: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厦门市司法局、厦门海事局等部门,推动公益海事仲裁制度建立,支持海丝国际仲裁促进中心等平台建设,打造实体化国际仲裁服务与交流平台,为仲裁制度创新提供政策支撑和服务保障。机构层面聚焦“实践与推广”:支持仲裁机构发展智慧仲裁,依托厦门国际仲裁院及相关分支机构办理典型案件,培育复合型涉外仲裁专业人才队伍。
在破解“调解—仲裁—诉讼”衔接难题上,厦门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关键探索 。一是强化 “诉仲 ”紧密衔接。司法机关出台《关于诉讼与仲裁有机衔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的实施意见》,搭建 “诉仲数字化协同平台”,打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相关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十大典型案例和人民法院案例库;厦门国际商事法庭在全国首创 “仲裁调查令”制度,有效破解了仲裁取证难的痛点。二是推动 “诉调”提质增效。厦门海事法院设立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海事纠纷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处涉及27个国家和地区的典型海事纠纷70余起,实现纠纷高效化解 。三是完善 “诉仲调”衔接一体化机制。探索 “以诉讼承认仲裁+以调解促进和解 ”的工作模式,大幅提升涉外纠纷解决效率。例如,厦门国际商事法庭在依法承认某国国际商事仲裁院仲裁裁决后,通过调解促成涉事企业达成执行和解。该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涉 “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成为衔接机制创新的生动实践。
规则创新:
直面企业“出海”痛点的条款设计
2025年下半年,《海丝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与《海丝特别仲裁规则》相继发布,形成了 “通用覆盖+专业聚焦”的互补体系,可以精准破解企业 “走出去”过程中的规则适配难 、解纷效率低 、中小主体维权成本高等痛点。
在定位上,《海丝特别仲裁规则》是通用性规则,覆盖商事、投资等多个领域跨境纠纷,为各类涉外纠纷提供基础程序框架;《海丝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则是全国首个海事领域特别仲裁规则,聚焦 “港航贸”一体化需求,侧重为海员劳务外派、水上交通事故、“新三样”运输等典型海事纠纷提供便利程序。
规则中融入了许多创新条款。一是多法域融合条款,破解“规则适配难”痛点 。《海丝特别仲裁规则》是由13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仲裁专家共商制定,融合不同法域特色,建立仲裁员名册互认机制,打消境外企业对规则兼容性的顾虑。二是国际通行程序条款,破解“解纷效率低”痛点。《海丝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引入 “海事调解+仲裁”机制,探索早期驳回、紧急仲裁员等国际通行做法,可快速终结无实质争议案件、48小时内作出临时裁决,适配海事纠纷对财产保全时效性的要求。三是公益仲裁条款,破解“中小主体维权成本高”痛点。在全国首创公益海事仲裁制度,明确50万元以下航运小额纠纷可申请公益仲裁,并遴选55名专家型公益仲裁员,制定配套支持办法,切实减轻中小航运主体经济负担。
衔接新法:
以先行实践贡献厦门智慧
新《仲裁法》确立了 “仲裁地 ”等核心制度 。厦门的相关实践为新法实施提供了有益参考。
一是在规则衔接方面提供参考。顺应新《仲裁法》的立法精神,《海丝特别仲裁规则》首次明确 “默认仲裁地为厦门”的规则,既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又为无约定情形提供明确依据,实现了与国家法律的精准衔接 。二是在司法保障方面提供参考。2025年9月,厦门海事法院成功审结3起申请确认涉外船员劳务纠纷特别仲裁协议效力案件,是新《仲裁法》通过后全国首批特别仲裁条款效力司法审查案件,以 “司法先行”支持特别仲裁制度落地。三是在国际实践方面提供参考。《海丝特别仲裁规则》发布以来,已落地6起特别仲裁案件,当事人涉及多个国家,充分验证了以厦门为仲裁地的规则体系的国际兼容性,为新法在涉外领域的实施探索了实践经验。
展望未来:
聚焦金砖合作与产业适配
面向 “十五五”规划,海丝中央法务区积极在涉外仲裁领域寻求新突破 ,并在深化金砖国家仲裁合作与服务特定产业方面形成了具体规划。
据海丝中央法务区秘书处负责人介绍,“十五五”期间,法务区将聚焦 “规则深化、国际合作、产业适配”三大方向,推动涉外仲裁领域实现新突破 ,努力将厦门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仲裁优选地。
一是深化规则创新。优化调解与仲裁、诉讼的衔接流程,加强《海丝特别仲裁规则》的推广应用,支持厦门仲裁委员会争创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探索推出面向金砖国家的专属仲裁规则,更好地服务供应链、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发展。二是强化生态支撑。推动出台国际商事仲裁特区立法。依托已集聚的1000余家法务、泛法务机构,完善“涉外审判+仲裁+调解+域外法查明”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打造 “基础+专业+国别”的综合法律服务生态,为仲裁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保障。三是扩大国际合作。培育和引进复合型涉外仲裁人才,为仲裁事业发展注入核心动能,深化与境内外知名仲裁机构的协作,推动规则互认,持续扩大 “海丝法务”品牌影响力。
厦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媒体矩阵
厦门市司法局 福建法治报融媒体中心联合出品
来源:海丝中央法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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