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南充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成都铁路公安处交通管理支队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

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南充北火车站区域

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

为保障南充北火车站区域(以下简称“站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展现南充文明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站场管理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送乘客车辆通行与停放管理

为实现车流分类、客流分离,现对进站接送乘客车辆通行和停放实施分类分区管理:

(一)公交车:须在站前大道公交港湾停靠上下客,严禁在行车道随意停车。

(二)出租车:送客须进入站前广场地下停车场负二楼指定区域下客。接客须在负二楼专用停车区依次排队候客、上客,严禁在地面道路循环行驶揽客或随意停靠。

(三)网约车和社会车辆:送客须进入站前广场地下停车场指定区域下客。接客须前往负一楼停车区,严禁在地面道路或落客区域揽客、候客。

(四)公安交管部门已通过互联网地图标注乘客上下车辆地点,请根据互联网地图、通告、广播或地面地下引导标志标线指引,到相应乘坐车辆指定停放区域上下。

二、前往顺庆区政务服务中心车辆停放管理

前往站区旁顺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的群众,须将车辆停放至政务服务中心配套的地下停车场或其它对外开放的公共停车区域,严禁在站前大道及各类客运车辆专用区域停放。

三、施工路段通行管理

目前,站区周边高新大道站前大道路口至潆渟路路口、高新大道青龙街路口至无名道路(鑫达北侧)、高新大道无名道路(鑫达北侧)路口至科技路一段路口正在施工,所有车辆及行人须严格按照施工路段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严禁任何车辆在施工通道或围挡周边违规停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禁止站区施工车辆在禁行区内上道路行驶。

四、违法行为联合查处

公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依法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一)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对“喊客拉客”、拒不服从管理、扰乱车站公共场所秩序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公安交管部门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规,将南充北火车站区域设置为交通秩序严管区,通过增派警力网上网下巡查并启用全路段电子监控设备,按照严管街管理要求,对站区周边道路乱停乱放、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进行查处。

(三)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出租车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等违规行为。

(四)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等法规,对站区周边摆摊设点、二三轮车乱停乱放、拒不执行政府停工令等影响市容和道路通行的行为进行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南充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成都铁路公安处交通管理支队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

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2月12日

来源:顺庆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