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南庄人民法庭
刘胡兰人民法庭
1951年,文水县人民法院始建,从此在这片英雄的土地上扎下法治的根脉。从最初的一纸文书、几间瓦房,到如今覆盖全域服务基层的人民法庭体系,文水法院用七十五年的坚守,书写了一部司法为民的厚重史册。今天,我们把目光聚焦于南庄人民法庭与刘胡兰人民法庭,一个深耕沃野,一个以英雄为名……
南庄法庭:扎根沃土的“田园守望者”
南庄人民法庭旧址
1955年12月,文水县南庄人民法庭成立。从那时起,它便将根须深扎进乡村的泥土里。七十载风雨兼程,法庭几经沿革。1971年划归交城县,1983年重新划回,2002年更名为文水县人民法院南庄人民法庭。无论隶属如何变迁,南庄法庭始终没有离开过乡村一线。它是全县最早设立的派出法庭之一,也是服务基层时间最长的“老黄牛”。
在南庄法庭的卷宗里,装着的不是惊天动地的大案,而是邻里地界的争执、劳务报酬的追索、赡养抚养的纠纷……这些看似琐碎的“小事”,却是群众心头最重的“大事”。南庄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巡回法庭开到村委会、开到农家院、开到田间地头,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格局,与乡镇司法所、村调委会协同联动,形成“法庭+乡村+调解”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法官不仅是审判者,更是基层治理的参与者、法治观念的播种人。
七十五载文水法院史,南庄法庭是其中朴实而坚韧的一笔。它用七十年的坚守,回答了什么是“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刘胡兰法庭:英雄故里的“红绿交响”
1961年9月22日,文水县云周西人民法庭设立。1979年,更名为文水县刘胡兰人民法庭。2002年,正式定名为文水县人民法院刘胡兰人民法庭。
这是一座以英雄命名的法庭。坐落于刘胡兰烈士的故乡,从诞生之日起,它就承载着特殊的使命,让红色基因在司法血脉中赓续传承。
近年来,刘胡兰法庭承担着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形成“英雄红+生态绿”的鲜明特色。一面是传承胡兰精神,忠诚担当、无私奉献;一面是守护绿水青山,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以司法利剑护卫生态安全。红色是底色,绿色是亮色,二者交汇,奏响新时代基层人民法庭的独特乐章。
法官们把胡兰精神融入办案日常,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讲,把庭审搬到村口、把法律送到炕头,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从云周西法庭到刘胡兰法庭,它的变迁,映照着文水法院七十五年守正创新的铿锵足迹。
征途漫漫,初心如炬。站在建院七十五周年的历史节点上,南庄法庭与刘胡兰法庭将继续扎根沃土、守望正义,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守护一方水土的安宁与希望。
责编:贺旭鹏
来源:南庄人民法庭、刘胡兰人民法庭
编辑:任智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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