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购物、住酒店……即日起至7月8日,市民消费后凭单张含税金额100元(含)以上的发票,就可参与抽奖。2月12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郑州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已正式启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航空港实验区税务局等多部门联合承办,旨在通过发票抽奖形式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消费增长。活动总奖金规模达2.6亿元,单张合规发票最高有机会获800元奖金。

具体活动情况如下:

活动时间

活动实施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7月31日

发票参与抽奖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7月8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参与范围

(一)发票要求:税务部门监制的合法有效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发票),单张含税金额100元(含)以上,票面信息完整准确、无涂改伪造、虚开红冲等情形。

(二)行业覆盖:涵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八大重点行业。

(三)参与主体:开票方为在郑州市登记注册的经营主体,购票方为自然人,且姓名与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一致。

开奖方式和奖金设置

活动采用“即时开奖+定期开奖”相结合的模式,单张合规发票可同时参与即时开奖和定期开奖,中奖结果互不冲突。

(一)即时开奖。消费者完成发票上传后,系统自动触发开奖,中奖结果实时显示。如奖项为第三方平台上及其合作商家配发的,直接发放至消费者卡包;如奖励为财政现金奖励的,提示中奖信息7天后将奖金红包推送至消费者上传电子发票的活动平台个人账户中。财政现金奖励采取部分时段投放,以投放公告为准。

(二)定期开奖。定期开奖原则上为每月15日和30日。奖金设置分为三档,其中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80元。中奖结果通过郑州市商务局官方网站、“郑好办”APP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过中奖发票上传的第三方平台发放等额的可提现红包。参与即时开奖的发票自动进入定期开奖池,无需另行上传。

有奖发票活动抽奖系统目前正处于系统调试阶段,待系统正式上线后,消费者可通过“郑好办”APP跳转至各第三方平台,或直接登录参加活动的第三方平台,在指定活动专区上传发票并点击开奖即可参与。首批上线平台为支付宝和云闪付平台,后续其他平台将陆续上线。抽奖系统上线时间和其他平台上线时间都将另行通知。

特别关注

“马年迎春”有奖发票春节专场活动

新春佳节将至,为活跃节日消费市场,设置“马年迎春”有奖发票春节专场活动。

(一)春节专场活动时间

系统上线后至3月8日(开票日期在2月12日以后的合规发票均可参加)

(二)春节专场活动内容

1.财政资金即时开奖。奖项设置为20元、30元、50元三档。活动期间,消费者在指定活动专区上传发票并点击开奖即可参与,中奖结果实时显示,7天后将奖金红包推送至消费者上传电子发票的活动平台个人账户中。参与平台:云闪付APP。

2.非财政资金即时开奖。消费者完成发票上传后,系统自动触发开奖,中奖结果实时显示,奖项直接发放至消费者卡包。参与平台:支付宝APP。

3.定期开奖。2月21日、2月28日和3月5日举办三次定期开奖。奖金设置分为三档,其中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80元。参与平台:支付宝APP、云闪付APP。

其他要求

1.消费者上传发票的开票日期需在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7月8日之间。

2.每位消费者在每个定期开奖周期内均可通过每个第三方平台上传不超过5张符合要求的发票,每张发票均可参与即时开奖与本周期定期开奖。

3.每张发票只能上传一次,不可在多平台多次上传,如有重复上传将取消本周期抽奖资格。

4.消费者对已中奖的发票申请红冲时,必须根据发奖平台提示退回相应中奖红包;规定时间内拒不退回中奖红包的用户将被取消参与此项活动的资格,并将依法追究责任,实施信用惩戒。对与不法分子勾结批量开具发票后批量红冲骗补的经营主体,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5.不得通过虚开、伪造或变造发票、恶意冲红等行为套取、侵占奖金。经核实具有上述行为的,须退回奖金并取消后续参与抽奖资格。

咨询及投诉举报渠道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登录“郑好办”APP或各第三方平台查询活动规则及开奖日期信息。销售方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或提供虚假发票的,消费者可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向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各渠道活动咨询电话:

郑好办:0371-9618956

支付宝:95188

云闪付:95516

相关说明

(一)本活动相关规则可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和实际开展情况适当调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二)本次活动由郑州市商务局会同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税务局、航空港实验区税务局负责解释。

来 源 :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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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付琳丨责任编辑:朱浩丨监制:耿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