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北京市医保局、北京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支持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在提升商业健康保险服务能力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研究放宽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研究参保职工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及家庭成员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鼓励用人单位利用补充医疗保险等优惠政策,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若干措施》提出,拓宽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人群。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适当放宽投保条件,将老年人、患病人群、慢病人群等纳入保障范围,更好满足“一老一小”、既往症等不同群体的健康保障需求。支持商业保险公司提供更加灵活、实惠、便利的健康保险产品,加大对新市民、新业态等群体的保障力度。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