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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国内首例职场性侵工伤认定案”当事人崔丽丽发布视频,澄清围绕她的六大谣言,宣布将对网暴者发起刑事自诉,她说:我不能也不会消失,但谣言需要澄清给不明真相的人!视频中她提到将刑事自诉涉嫌造谣、诽谤、侮辱她的网暴者们,她还明确澄清,自己从未进行任何的直播带货。

作为国内首例职场性侵工伤认定案的当事人,她宣布将对网暴者发起刑事自诉,并郑重澄清自己从未进行任何直播带货。屏幕前的她,早已不是三年前那个刚遭遇侵害的女性,而是一位在司法程序与舆论漩涡中艰难跋涉的“幸存者”。

这起案件的时间线,记录着一场残酷的叠加伤害。2023年9月23日,一次商务宴请后,老板王豪将醉酒失去意识的崔丽丽抱入房间实施强奸。2024年4月,王豪被判有期徒刑4年。然而,正义的曙光并未带来安宁,同年4月18日,崔丽丽被公司以“无故旷工”为由解雇。当她前往申请工伤认定时,一场更加漫长的法律拉锯战才刚刚开始。

直至2025年12月,崔丽丽终于拿到“伤残十级”的鉴定结论,该结论现已生效,而劳动争议案中,公司仅支付了2万余元流产假工资,距离仲裁裁决的113万元相去甚远。这场战斗,她打了整整两年多。

比司法程序更寒冷的是人心的恶意,2025年9月,一段崔丽丽回怼恶意留言的视频被曲解传播,视频中“我要的是2000万加法办”这句话,被网络断章取义为“开高价敲诈”。事实上,这是检方征询是否出具谅解书时,崔丽丽用对方无法承担的金额,来强调施暴者必须受刑事处罚的坚定态度,然而,真相在流量面前显得苍白无力,一场针对她的网络暴力就此爆发。

“直播带货”“漫天要价”“借机炒作”,这些标签像冰雹般砸向一个本就伤痕累累的女性,当她在为工伤认定四处奔波时,键盘侠们却编织着新的罪状;当她承受着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痛苦时,网络审判官们却在质疑她的动机。这场网络暴力,本质上是对性侵受害者的二次强奸,用谣言剥夺她的清白,用恶意消解她的痛苦,用围观消费她的悲剧。

更值得深思的是,崔丽丽案之所以成为“全国首例”,恰恰暴露了制度保护的滞后,职场性侵能否认定为工伤?这个问题曾经没有答案。在传统认知里,“工伤”往往与生产事故、职业病挂钩,而心理创伤、性暴力伤害长期被忽视。津南区人社局的认定,是一次重要的突破;法院的判决,确立了具有示范意义的司法判例。这不仅仅是崔丽丽个人的胜利,更是对所有职场女性的一种制度性保护。

然而,制度的进步难敌人心的偏见,每当有女性站出来指控性侵,总会遭遇“完美受害者”的苛求:为什么不强烈反抗?为什么不立即报警?为什么还能正常工作?崔丽丽的遭遇再次印证了这一残酷现实,即便法律给予了认定,即便司法确认了伤害,社会舆论仍可能用最恶毒的猜测,将受害者推向另一重地狱。

那些参与网暴的人,或许从未想过,如果受害的是自己的姐妹、女儿或妻子,他们是否还能如此轻佻地抛出那些质疑?如果承受创伤后应激障碍、失业、诉讼与网络围攻的是自己,是否还能保持“完美受害者”的姿态?良心不是法律条文,却是社会最后的温情底线。当一个人已经失去安全感、尊严和工作时,至少不应该再被谣言和恶意剥夺最后的话语权。

崔丽丽决定提起刑事自诉,这是用法律武器对抗网络暴力的勇敢尝试,但比个案诉讼更重要的是,这个社会需要一场关于良知的集体反思。我们该如何对待性侵受害者?是要求她们必须脆弱到无法起身才是“真受害”,还是允许她们在受伤后依然坚强地争取权利?是跟风传播未经核实的片段,还是耐心了解完整的事实?

职场性侵不是遥远的新闻,它可能发生在任何写字楼、任何差旅途中的房间里,崔丽丽案的价值,不仅在于确立了新的工伤认定标准,更在于它像一面镜子,照见了受害者的艰难处境与社会舆论的残酷底色。当法律逐步完善时,人心是否也能跟上文明的步伐?

在崔丽丽的视频下方,一条评论写道:“她不只是一个案例,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的,褪去“首例”“当事人”的标签,她是一位遭受重创却依然站着的女性,一位在维护自己权益道路上不肯退缩的普通人,她的战斗,不仅仅是为了那113万元的赔偿,更是为了被侵害后的尊严,为了被污名化后的清白。

在这个轻易制造谣言又轻易遗忘的时代,我们需要记住,每一次对受害者的网暴,都是在为下一个施暴者铺路;每一句未经核实的指责,都可能成为压垮人的最后一根稻草。讲点良心吧,这不是多高的道德要求,只是一个文明社会对受害者的基本善意。

崔丽丽说她“不能也不会消失”,这句话背后,是一个女性对社会良知的最后呼唤。当法律已经还她部分公正时,我们这些旁观者,是否也该还她一份清净、一份尊重?毕竟,今天的她,可能就是明天的我们,保护她,就是在保护这个社会最基本的公平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