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对近期查办的两起典型逃逸案件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深刻汲取教训,严守法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依法妥善处置,任何企图逃避责任的侥幸心理和逃逸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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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2026年1月8日,王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行驶至甘谷县杨赵大桥附近路段时,与谢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谢某某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王某某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车辆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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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2026年1月23日,蒋某某驾驶号牌为甘ED**的小型轿车,行驶至甘谷县沙石坡村附近时,与路边木质电线杆发生碰撞,造成电线杆断裂、电缆线及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蒋某某未保护现场、未报警,擅自移动车辆并逃离。

目前,该两起逃逸案件已查清,公安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王某某、蒋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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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谷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