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区的爱润港海鲜大酒店占地四千多平方米,分上下两层,生意一直不错。每天晚上无论营业到多晚,第二天早上八点左右,员工们都会准时到岗,开始一天的工作。

2008年6月15日早晨,员工们像往常一样来到酒店门口,却发现大门依然紧锁着。平时,这扇门六点钟就会打开,今天却迟迟没有动静。

大家心里都猜到可能是陈叔起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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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叔名叫陈加顺,是老板娘的父亲,六十多岁,人很和气,员工们都这么叫他。酒店打烊后,他负责把当天的营业款收好,然后就睡在楼上的值班室里,顺便看守店面。

员工们站在门口小声议论着,等了半个多小时,还是没人来开门。时间一点点过去,已经九点多了,大家有些着急,便打电话给老板娘陈小姐,把情况告诉了她。

陈小姐接到电话,立刻试着拨父亲的手机。一连打了三四个,铃声响了很久,却始终没人接听。

平时父亲的电话一响就接,今天却这么反常,她心里顿时不安起来,赶紧开车赶往酒店。

到了酒店门口,看到大门果然还锁着,陈小姐更急了。她让一个身材瘦小的员工从后边的窗户爬进去,上去看看陈叔到底怎么了。

那名员工翻过窗户,上了二楼,推开值班室的门,整个人愣在原地。只见陈叔倒在床上,周围是一片血迹。

他赶紧跑下楼,一边开门一边喊:“陈叔出事了!快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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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姐听到喊声,冲上楼去,看到父亲躺在血泊里,头上全是血,她扑过去抓住父亲的手,使劲摇晃,声音都在发抖:“爸!你醒醒!爸!”

可是不管她怎么叫,陈叔始终没有一点反应。陈小姐腿一软,整个人瘫坐在地上,旁边员工连忙拿出手机拨打了110。

金山公安分局刑侦支队的民警很快赶到现场。他们仔细勘查后发现,值班室的门是开着的,锁没有损坏。

屋里靠东墙放着一张单人床,陈叔仰面躺在床上,头南脚北,身上盖着一条蓝色毯子。枕头上全是血,头顶上方的墙壁和屋顶也有大片喷溅状血迹。

东边的财务室门锁被撬过,但里面的桌子和铁柜子看起来没被翻动。

陈叔的钱包被扔在旁边,里面的现金不见了。他身上原本挂着的一串钥匙,包括酒店和家里的,也不见踪影。不过,桌子上还放着他的两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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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经过尸检,确认陈加顺是被钝器多次击打右侧太阳穴,导致颅脑损伤死亡。死亡时间大约在晚饭后三到四个小时,也就是说,他是在熟睡中被害的。

现场清点完毕后,陈小姐向民警反映,还有几样东西不见了。最重要的是一个专门装营业款的小铁皮箱,另外一楼吧台里少了十二包中华牌香烟、一瓶两点五升装的可乐,还有几十块零钱。

据陈小姐回忆,6月14日晚上八点半左右,酒店营业结束后,她像往常一样,把当天六千六百元营业款装进那个小铁皮箱,锁好后交给父亲保管。十点左右,父亲在家里吃完晚饭,就回到酒店值班室休息了。

案发当天正是上班早高峰,爱润港海鲜大酒店又坐落在一条车水马龙的交通要道上。警方赶到后立刻拉起警戒线,封锁现场,可周围还是很快聚满了看热闹的人。

不少人踮着脚往里张望,小声议论:“这也太巧了,酒店门牌号是615,今天正好是6月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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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传到侦查员耳朵里,大家只是笑了笑,谁也不当真,可随着调查一步步推进,案子却确实出现了不少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地方。

通过现场勘查、尸检结果和初步走访,侦查员基本判断:陈加顺回到值班室睡觉后,嫌疑人趁夜潜入酒店,等他熟睡时下手杀人,然后拿走营业款和香烟逃走。

整个过程符合入室盗窃途中遇阻转为抢劫杀人的特征。

可另一方面,底楼吧台被撬、专放营业款的铁皮箱被拿走,这些细节又让人觉得作案人很清楚酒店的布局和习惯,好像是内部人干的。

到底是外来盗窃还是内部人员作案,侦查员们意见不一,谁也说服不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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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永远是破案的关键。市局刑侦技术中心和分局刑科所联合组成勘查组,又一次回到案发核心区域,反复排查每一处可能留下痕迹的地方。

虽然警方到达前已有员工进出现场,多少破坏了一些痕迹,但技术人员凭经验还是耐心梳理,最终还原出了嫌疑人的大致行动轨迹:从一间包房窗户翻进酒店,作案后又从同一窗户离开。

可就在大家以为方向明确的时候,新问题又冒了出来。

现场提取到的痕迹竟然出现了两种完全不同的特征,一种是鞋底花纹较深的运动鞋印,一种是花纹浅而细密的胶底鞋印。

这两种痕迹一会儿重叠在一起,一会儿又分开,像是故意在和民警捉迷藏。很明显,作案的至少有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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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们为什么一会儿一起行动,一会儿又分开?是团伙作案有分工,还是另有原因?

更麻烦的是,另外那个人又是怎么离开现场的,现场并没有发现第二条清晰的逃离路线。

还有一件事让侦查员百思不得其解。陈加顺是在二楼值班室被杀的,隔壁财务室的锁有明显撬痕,可二楼的吧台却一点动静都没有,被撬的只有一楼吧台。

同样都是放零钱和香烟的吧台,作案人为什么特意跑下一楼去撬,而不去动触手可及的二楼?

这完全不符合一般的盗窃心理,通常人都会就近拿东西,尽量减少行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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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陈小姐那里,民警又了解到更多细节。她父亲平时在酒店值班时警惕性很高,只要听到楼下有任何动静,就会立刻拿起电话报警。

那笔营业款由他亲自保管的事,除了酒店员工,外面的人基本不知道。另外,陈加顺身上那串酒店和家里的钥匙也不见了,这一点也很关键。

综合这些情况,侦查员逐步缩小了嫌疑范围:作案人很可能是一到两人,以钱财为目的,对酒店内部情况非常熟悉,年纪不大,身体灵活,能轻松从窗户攀爬进来,动手时毫不留情,而且跟陈加顺至少是认识的关系,不会一下子引起他的高度警觉。

根据这些线索,侦查员很快把调查重点转向酒店内部员工,以及那些曾经在这里工作过的人。爱润港海鲜大酒店每天从早上八点营业到晚上九点,员工一共有五十一人,包括水电工、服务员、传菜员、厨师、洗碗工、清洁工、收银员和财务人员。

民警们开始对这些人一个一个排查背景和近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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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个时候,大堂经理主动找上门,提供了一条很重要的情况。

案发前一天,也就是6月14日,一个叫胡小军的传菜员因为违反店规,被老板娘处理后一气之下辞职走了,走的时候还放出狠话,说要报复。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胡小军上班时偷偷打手机,被老板娘撞见。按照酒店规定,这种事要罚款二十元。大堂经理按老板娘的指示,通知他扣钱。

胡小军当时只有十八岁,年轻气盛,一听要罚钱,当场就火了。他冲着老板娘说:“工资就这么点,你还扣我,心也太黑了。我不干了,你现在把工资结清,我这就走。”

老板娘也没多留他,当场算了账,给了他两百元工资。

胡小军拿着钱,走到酒店门口时回头大声喊:“你等着瞧,我不是好欺负的,我一定会让你后悔!”说完就气冲冲离开了。

没想到,当天晚上就出了陈叔被杀的大事。大家听到这个情况,都觉得事情不会这么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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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员立刻把胡小军列为重点嫌疑人,开始深入调查他的行踪和背景。

胡小军是安徽巢湖人,他是5月28日才来酒店应聘的,主要负责从厨房把菜端到二楼包房,顺便收拾包房里的餐具和东西。

他平时住在酒店附近统一租的员工宿舍里,跟几个传菜员住一起。

民警走访宿舍里的员工,大家都说,6月14日中午胡小军辞职走后,就没人见过他。

直到15日凌晨三点多,他才突然回到宿舍,换了一双鞋和一套衣服,然后收拾好自己的行李,又匆匆走了。

第二天早上,一个室友发现自己的手机没了,估计就是被胡小军顺手拿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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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关键的线索来自一个跟胡小军关系不错的传菜员,叫夏明君。

他主动向民警反映,说案发前几天,胡小军私下找过他,约他晚上一起去酒店偷钱,还专门问了营业款平时放在哪里。

夏明君觉得这事风险太大,就拒绝了。他对民警说:“我看杀死陈叔的肯定就是胡小军,你们赶紧去把他抓起来。”

民警还查到,胡小军以前就有过案底。

2006年,他因为一点小矛盾,跟别人吵起来后,竟然跑到对方家里,放火烧了人家的家具。后来被上海嘉定公安分局治安警告处分过。

综合这些情况,胡小军辞职后下落不明的那段时间,正好跟法医推断的陈叔死亡时间重合。

从胡小军辞职时顺手偷走同事手机,还有夏明君提供的那些线索来看,他的举动完全符合当时那种气急败坏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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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们觉得,以他这种年轻冲动的性格,很可能一怒之下做出过激的事,甚至不惜报复到杀人的地步。

更关键的是,技术鉴定也支持了这个判断。侦查员调取胡小军留在宿舍的鞋子和衣服,跟现场提取的痕迹一比对,发现其中一种鞋印和衣物纤维跟他的东西特征完全吻合。

这一下,所有疑点都集中到他身上,嫌疑人基本锁定。民警们立刻行动起来,全力追捕胡小军。

6月16日中午十二点四十五分,有消息说胡小军在山阳镇出现,民警迅速赶过去,当场把他抓获。

带回来后,又把他身上的衣物跟现场二楼包房窗口、煤气表箱附近的痕迹比对,果然一致,证实他就是案发当晚翻窗进酒店的那个人。

审讯室里,胡小军态度还算配合,很痛快地承认了自己在6月15日凌晨翻窗进酒店偷东西的事。

他因为身上没钱,就从二楼平台窗口爬上去,抓住墙上的电话线,翻进了“澳门港”包房。然后下到一楼吧台,偷了几百块现金,又在二楼吧台拿了一瓶可乐,就按原路逃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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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军的这番交代,跟民警之前还原的其中一条行动轨迹完全吻合,他偷的钱和可乐也确实是酒店里的东西。

可是,现场丢了的那个装营业款的铁皮箱和十二包中华牌香烟,胡小军却一口咬定自己没拿。他坚持说,自己进酒店就只动了吧台的钱和一瓶可乐,其他东西根本没碰。

更让民警觉得不对劲的是,胡小军信誓旦旦地说,他整个过程都没去过值班室,也没见到陈叔,更别说杀人了。

他甚至说,自己偷完东西就赶紧走了,酒店里安静得很,根本没听到任何动静。

胡小军既然已经承认了翻窗入室盗窃,为什么对铁皮箱、香烟和杀人这些更严重的指控死不认账?

民警们分析,他可能是想避重就轻,只承认小罪,试图逃避杀人抢劫的重判。也有可能他在包庇那两个望风的同伴,想自己一人扛下来。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案子真有其他隐情,杀人的人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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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就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胡小军的时间、动机、作案条件都对得上,现场一种痕迹也直接指向他。

如果他拿不出确凿的不在场证明或者其他无罪证据,这些已经足够让他成为头号嫌疑人。

民警们决定继续深挖审讯,一方面压着他交代全部实情,一方面也不放过共同作案的可能性。

现场还遗留着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痕迹,加上陈加顺的血迹喷溅范围很大,侦查员决定利用技术手段,再次仔细检查胡小军案发当晚穿过的衣服和鞋子。

如果他真是杀人凶手,衣服上多少会沾到一些血迹。

结果却出乎意料。技术鉴定显示,胡小军的衣物上没有一丝血迹,连最近清洗过的痕迹都没有。

这基本可以证明,案发时陈加顺遇害的那一刻,胡小军很可能不在值班室附近。

他翻窗进酒店偷东西的时间,应该在杀人之后,或者之前,但没有直接参与杀害陈加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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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细节也让民警觉得不对劲。

胡小军凌晨三点多回宿舍时,顺手偷了同事的手机。如果他真是杀人凶手,值班室里陈叔的两部手机就摆在桌子上,为什么不一起拿走?

案子查到这一步,民警们意识到事情没那么简单。胡小军确实进了酒店偷了钱和可乐,但杀人这件事,他很可能没直接动手。真正的凶手可能另有其人。

就在民警重新梳理思路的时候,那个曾经主动举报胡小军的传菜员夏明君,又一次找到侦查员。他说,杀死陈叔的肯定就是胡小军,绝对不会有别人。

可问他有没有新情况,他却什么也说不出,只是反复强调那几句老话。

民警对夏明君已经不算陌生。案发后,他一直表现得很配合,每次民警来酒店调查,他就主动倒茶递烟,热情得有点过头。

可一到正式问话,他又变得吞吞吐吐,回答问题前言不搭后语。民警私下议论,说这人言行举止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就是一时说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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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在对胡小军的审讯中,他也提到了夏明君。不过在谁先提议去酒店偷钱这个关键问题上,两人的说法完全对不上。

胡小军说:“我和夏明君在酒店关系最好。13号晚上,他跟我抱怨,说最近酒店生意好,老板娘赚了不少,可给我们工资那么少,不如一起想办法弄点钱花花。具体哪天去,当时也没定。”

很明显,胡小军和夏明君两个人里,至少有一个在撒谎。到底谁在说假话,又是为了什么,民警心里已经有了些猜测。

现场勘查早就得出结论,翻窗进入酒店的有两个人。其中一个已经确认是胡小军,那另一个会是谁?

民警自然而然地把注意力转向夏明君。毕竟他和胡小军关系近,又最先指认胡小军,表现得太积极了,反而让人起疑。

不过,光凭推测还不行,必须有实实在在的证据。民警们重新把整个案情过了一遍,很快又发现一个新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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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明君当初举报时说过,胡小军去酒店偷东西,包括偷手机,都是事先计划好的。可事实上,陈叔值班室桌子上两部手机好好的,一部也没少。

侦查员们仔细分析后,一致觉得夏明君在偷手机这件事上说了假话。

如果胡小军真像他说的那样,早早就计划好要偷手机,那案发时陈叔桌子上两部手机摆在那儿,为什么不拿?却偏偏等到回宿舍才顺手偷同事的一部。

这明显是临时起意,不是事先想好的。夏明君故意把这事说成胡小军预谋,就是想把杀人抢劫的罪名往胡小军身上推。

夏明君为什么要这样陷害自己的好朋友?现场另一种痕迹会不会和他有关?

带着这些疑问,民警立刻把夏明君列为重点调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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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夏明君是四川宣汉县人,初中读了一年后就辍学外出打工。他平时特别迷恋游戏机房里的赌博机,常常输得精光,还得向同事借钱,在外面欠了一大笔债。

案发前几天,他还替陈加顺代过一次夜班,对酒店晚上关门后的情况了如指掌,知道值班室、财务室和吧台的位置,也清楚营业款平时怎么保管。

民警进一步核实夏明君案发当晚的行踪,发现他有一个多小时下落不明。

他自己说,14号晚上八点下班后,和宿舍三个同事一起去附近游戏机房玩,一直玩到半夜零点才一块儿回宿舍。

可同事们回忆,那天晚上夏明君确实跟他们一起去的,但到了十一点左右,他说有急事,就一个人先走了。等大家零点回到宿舍,门已经是夏明君开的,他比大家早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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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这些疑点一个个冒出来,民警决定对夏明君的暂住地进行搜查。结果在他房间里找到了几包中华牌香烟。

以他的收入,根本买不起这种烟,平时抽的都是几块钱一包的便宜货。这几包烟来源可疑,很可能就是酒店丢的那十二包之一。

同时,技术人员对夏明君的衣服鞋子做痕迹鉴定,发现跟现场另一种鞋印和纤维完全吻合。

证据到这一步,民警立即对夏明君实施抓捕。2008年6月18日,他被带进了审讯室。

面对询问,夏明君起初还想抵赖,但证据摆在面前,他很快松了口,承认6月15日凌晨和胡小军一起翻窗进了酒店,说是胡小军拿砸冰块的榔头砸死了陈叔,然后两人分了钱财逃走。

案子看似就要结了,可细心的民警却没有放松。

因为夏明君的口供跟胡小军的说法对不上号,现场痕迹也只显示两个人分别行动,没有同时在一起作案的明显交织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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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里,肯定有一个在撒谎。

民警继续政策攻心,耐心教育。最终,夏明君撑不住了,推翻之前的供词,承认杀人抢劫的全部罪行都是他一个人干的。

真相终于浮出水面,连经验丰富的老民警都觉得这案子少见。这是一起典型的案中案。

夏明君因为代班,知道每天营业款都锁在那只小铁皮箱里,由陈叔保管。

最近他刚买了新手机,又在游戏机房输了不少钱,兜里一分不剩,债主还天天催。他走投无路,就动了偷酒店钱的念头。

夏明君考虑到自己个子矮小,身体又不太壮实,一个人去偷东西万一出点意外,恐怕应付不了。

所以13日那天,他试着拉胡小军一起干,告诉他酒店的钱不少。可胡小军说自己胆子小,直接拒绝了。

夏明君没放弃,14日上午又找到胡小军,把翻窗的路线和大概时间都说了。可谁知中午胡小军突然跟老板娘闹翻,辞职走了。

夏明君打他手机一直打不通,只能决定自己晚上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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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下班后,他跟几个同事一起去附近游戏机房玩。到了深夜十一点四十五分,他找了个借口离开,一个人来到酒店西侧,按照之前踩好的点,从窗户翻进“澳门港”包房。

进屋后,他脱掉鞋子,赤脚下到一楼吧台,用螺丝刀撬开抽屉,拿了些零钱和十二包中华牌香烟。

正准备走时,楼上突然传来脚步声。他心里一紧,以为陈叔醒了,慌乱中从旁边的海鲜池拿起敲冰块的榔头,悄悄上到二楼值班室,对着熟睡的陈叔头部狠狠砸了几下。

听得陈叔惨叫了几下,没有了声音后,夏明君迅速在房间内寻找那只存放营业款的铁皮箱,

但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撬开财务室的房门,也是一无所获。

最后,只得拿走陈叔口袋里300元钱和钥匙,并用钥匙打开酒店的后门,逃离了酒店。

巧合的是,夏明君前脚刚离开,胡小军后脚就来了。他按夏明君上午说的路线翻窗进来,在一楼吧台拿了几百元钱和一瓶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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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夏明君为了转移警方注意力,表现得很积极,主动向民警举报胡小军,说他早就计划偷东西,还编了些细节,想把杀人抢劫的罪名全推到胡小军身上。

案子查到最后,真相彻底清楚了。可还有一件事让民警一直放心不下,那就是那只装六千六百元营业款的铁皮箱始终没找到。

民警们在酒店里反复搜查,终于在楼梯下面一个很不显眼的角落发现了它。

原来,陈加顺有个习惯,每天晚上都会换个地方藏铁皮箱,除了他自己,谁也不知道具体位置。经过清点,里面的钱一分也没少。

这起案子到这里总算画上句号。夏明君因为欠债走投无路,起了贪念,却酿成大祸。胡小军虽然也偷了点东西,但跟杀人完全无关,差点被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