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鼓楼法院审结一起车祸现场盗窃案。2025年8月4日凌晨,李某某与赵某某同行横穿马路,赵某某不幸被车撞倒重伤昏迷。事故发生后,李某某趁司机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之际,窃取赵某某佩戴的黄金项链及手链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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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赵某某家属发现首饰丢失并报警。李某某先谎称在事故现场“捡到”项链归还,在家属追问手链下落时,又佯装在家中“找到”并交还。经鉴定,被盗首饰价值人民币18363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事后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九派新闻、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