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淄博高新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销售代理合同纠纷,并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完毕,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这起因合作中沟通不畅引发的案件,最终实现案结事了、双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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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合作推广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提供全品类产品及相关技术、运维服务,输出银行资源并落地合作;原告负责产品销售、安装与售后,并据此获取报酬。后因银行政策调整,双方就销售提成支付产生分歧,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相应提成款项。

庭审中,双方提交账目资料繁多。若通过司法审计虽可精确核算提成,但需原告预缴审计费用,势必增加诉讼成本。承办法官遂与双方代理律师逐笔核对账目,除银行政策变化对提成计算的影响外,双方对提成基数已基本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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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两公司曾具有良好合作基础,调解解决纠纷更有利于双方长远发展,承办法官决定引导双方当事人调解解决纠纷。为打破僵局,承办法官组织双方法定代表人到庭协商,从“情、理、法”多角度展开沟通:一方面向原告说明,双方合作多年、信任来之不易,被告亦因银行政策调整导致上游收益减少,适当让步既可化解纠纷,亦能维护长期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向被告阐释,银行政策变化虽属客观因素,但仍需依约妥善处理后续事宜,且诉讼将增加时间与经济成本,互谅互让方能实现双赢。

经承办法官多番释法明理,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在法庭督导下于调解书送达后五日内履行完毕,不再另涉执行程序。协议达成后,被告按期将约定款项全额支付至原告账户,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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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的高效妥善处理,不仅帮助原告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也助力双方企业规避了诉讼可能带来的经营风险,生动体现了司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温度与效能。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继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深化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更加专业、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健康稳健发展,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