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鸿飞今年53岁,是四川宜宾筠连县以前的小学英语老师。2019年12月14日那天早上,他开车从学校地下车库出来,准备去给学生补课。路上出了事——一辆摩托车上载着两个小女孩,5岁和7岁,突然倒了,后面一辆小车没刹住,碾了过去。两个孩子没了。交警说,他占道驶入主路,是事故主因,判他交通肇事罪,缓刑两年。2021年,教体局直接把他公职开除了。
他一直没认“撞了摩托”这一节。他说自己车身上没擦痕,地面划痕起点在他车头还没出来的时候就已存在,监控又没拍清,没人亲眼看见两车接触。他找过专业机构做技术分析,结论是:摩托先倒,他车后过。但法院文书里写得明白,这鉴定只是“咨询意见”,不算法定证据,推不翻原判。
这六年里,他递了七次申诉材料。第一次被县法院驳回,第二次宜宾中院维持;第三次拿着鉴定报告再提,还是没被受理;第四次向省检察院申诉,2025年2月回复说,“占道”就算没直接撞,也是导致摔倒和后续碾压的必要条件,因果关系成立。最后一次,2026年1月22日,他又亲手把申请书交到县法院窗口。到现在,2月9号了,还没收到一句话,连“已收”“正在审查”都没有。
他家书柜最上层还放着几本教案,纸页发黄,字迹工整,是当年给学生写的语法笔记。抽屉里有张合影,孩子围着他笑,照片边角有点卷。他没再说“我要翻案”,只说:“那天我真没碰到那辆摩托。”
交警认定书是按程序出的,证人说了话,实验做了,笔录也签了。可现场没有监控,没视频,没行车记录仪,连摩托驾驶员谢某自己后来也没法说清到底是怎么倒的。原判决依据的“完整证据链”,其实每一段都靠人讲、靠人推、靠人判断。现在人老了,记忆淡了,证人有的搬走了,有的不愿再谈。再查,很难了。
有人觉得,既然判了,也赔了,还申诉啥。但卜鸿飞不是为减刑,也不是为争名誉——公职没了,工资停了,档案里永远写着“因犯罪被开除”。他只是想让法院看看那份技术意见,不是要推翻全部,就想确认一句:当时,到底有没有撞?
这份申请还在法院材料室里,没编号,没登记,没录入系统。接待窗口说“等通知”,但没人告诉他等多久。他不再天天去,只隔几天打个电话,对方说“还没到流程”。他也不骂,不吵,挂电话前常补一句:“麻烦你,有消息一定告诉我。”
前两天他去老学校附近转了转,校门换了新牌子,铁门上贴着“安全第一”的红纸条。他没进去,在门口站了五分钟,转身走了。
事情就搁在这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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