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湖南南县。

在那场气氛肃杀的宣判大会上,平日里在村头巷尾横着走、被大伙公认是“刺头”的邹林,这会儿正缩成一团,那模样活像一只受惊的鹌鹑,抖得那叫一个厉害。

当死刑判决书念完的那一刻,底下围观的人群一下子炸了锅。

一位上了岁数的大娘往地上啐了一口,咬着后槽牙骂道:“这种畜生,吃一颗枪子儿都算便宜他了!”

邹林之所以抖成那个德行,不光是被死到临头的恐惧吓的,更是因为他肚子里装了个到死都没解开的闷葫芦:

那晚黑灯瞎火的,也没个见证人,更没有什么摄像头,自己明明把尾巴藏得严严实实,公安局的人到底是开了什么天眼,硬是从茫茫人海里把他给揪出来的?

实际上,把他送上不归路的,压根不是什么运气。

那是一场耗了整整半年,在“笨功夫”和“硬科技”之间反复拉锯的较量。

这事儿,还得把日历翻回到半年前那个让人心惊肉跳的早晨。

一、不可能的“密室”

1977年10月7日一大早,新安村的村支书李福田一把推开广播室大门的时候,这个村子的宁静算是彻底碎了。

广播员徐群,那个响应号召下乡、年仅20岁的女知青,冷冰冰地躺在床上,人已经没了。

屋里的景象惨得让人没法看:脑袋被棉被死死捂着,两只手被毛巾捆到了头顶,嘴里也被堵了东西,下半身一丝不挂。

可等到刑侦技术员进场一勘察,却在这个血腥的屋子里,嗅出了一股子让人后背发凉的冷静劲儿。

头一个疑点,这绝不是流窜犯干的。

门窗好端端的,没有任何被撬压的痕迹,那个黑影是从侧面的窗户翻进来的。

这说明啥?

说明这人对广播室的犄角旮旯熟得很,甚至连徐群是一个人住、啥时候睡觉都摸得门儿清。

再一个,这凶手留下的痕迹看似一大把,其实全是迷魂阵。

床边的水泥地上,大喇喇地印着十来个“上海”牌胶鞋的脚印。

侧门的门背上,留着个模模糊糊的巴掌印和食指纹路。

就连蚊帐上,都沾着凶手的体液和血迹。

看着线索挺多是吧?

全是坑。

哪怕是在那个年头,农村也没监控,指纹库更是没联网。

“上海”牌胶鞋那是当时的潮流货,十个小伙子恨不得九个都穿。

至于那些体液,当时的技术顶多能验个血型,DNA技术那是后来的事儿。

摆在南县公安局桌案上的,是一道难如登天的算术题:

这人肯定是熟人,大概率就是本村的。

可问题是,在没谁亲眼看见的情况下,咋把这个披着羊皮的狼,从几千号老乡里给筛出来?

刚接手这案子的时候,专案组就面临着两条路:是盯着几个刺头查,还是把网撒向所有人?

当时手里虽然捏着指纹和鞋印,可没有比对的目标,这证据就跟废纸没两样。

没办法,专案组选了一条最累人、最耗神,但在当时看来最稳妥的路子——搞“人海战术”。

这笔账他们是这么算的:既然这人是本地的,又还在这一片晃悠,那就把方圆二十公里内只要是有作案可能的,全都过一遍筛子。

这活儿干起来有多累?

一百多号民警,顶着大毒日头,爬坡过坎,一家一户地去敲门。

也就短短一个礼拜,收上来的线索堆成了山,足足三千多条。

警员们的嗓子都冒烟了,脚底板都磨出了泡,最后圈定了三百多个嫌疑对象。

可紧接着,让人泄气的事儿来了。

一个个核实下去,这三百多号人,要么人家有不在场的铁证,要么身体条件根本对不上号。

最让专案组头疼的,还是那双该死的“上海”牌胶鞋。

既然查人查不出名堂,那就查鞋。

警方把附近十几个供销社这三年的账本都翻烂了,结果发现这款鞋卖出去了三千多双。

哪怕只算跟现场鞋码一样大的,也有五百双。

要想把这五百双鞋的主人一个个查个底掉,不光费时费力,弄不好还会打草惊蛇,让真凶给溜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案子就像走进了死胡同。

村里的老百姓吓得都不敢出门,上面的限期破案令像大山一样压下来。

这会儿,必须得换个活法了。

三、决策二:从“找人”转为“找证”

转眼到了1978年3月,离案发都过去五个月了。

南县公安局咬牙做了一个决定:向上级搬救兵。

湖南省公安厅的几位刑侦老手赶到后,立马就把侦查方向给掉了个个儿。

之前的路子是“拿人去套证据”——先怀疑张三,再看张三的鞋对不对。

专家组的新路子是“拿证据去套人”——死磕现场留下的那枚模糊指纹。

说实话,这在当时简直就是在赌。

因为那指纹糊得厉害,要在一堆乱七八糟的指纹卡里比对出来,那难度跟大海捞针也没啥区别。

但专家组心里有数:只有这个玩意儿,是板上钉钉的铁证,谁也赖不掉。

这又是一场枯燥得让人想撞墙的战斗。

刑侦专家们举着放大镜,对着那枚原始指纹没日没夜地看。

眼睛看花了,滴两滴眼药水接着看;脖子僵了,扭两下继续比。

硬是熬了十多天,在排除了无数个干扰项之后,一个名字终于从迷雾里浮了出来——邹林。

一旦锁定了邹林,回过头再看之前那些乱七八糟的线索,一切都变得顺理成章,甚至让人细思极恐。

邹林是干啥的?

二十四岁,膀大腰圆,村里有名的混不吝。

但这只是面上的。

往深了扒,这人的根子上早就烂透了。

四年前,他就花言巧语哄骗过一个女知青,搞得人家未婚先孕,差点吃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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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小子没事就爱在广播室附近转悠,对徐群的作息规律简直了如指掌。

这下子,专案组不再满世界撒网了,而是开始对他进行“定点清除”。

第一笔账:时间。

案发那天晚上,邹林跟朋友陈某大概十点钟分开。

按理说,从分开的地方回家,也就一脚油门的功夫,十分钟顶天了。

可他爹却说,邹林直到快半夜十二点才进家门。

这中间消失的一个半小时,他钻哪儿去了?

第二笔账:物证。

邹林自己确实没买过“上海”牌胶鞋,这也就是为啥之前的排查让他漏了网。

可是,一旦盯上了他,警方发现他亲弟弟买过一双。

而出事那晚,邹林正好借了这双鞋去打渔。

拿过来一比对,鞋码跟现场的严丝合缝。

第三笔账:生物特征。

卫生院的老底子翻出来了,邹林的血型是A型。

而现场留下的男性体液,恰恰也是A型。

至于尸体上发现的一百六十多根黄麻纤维,经鉴定就是本地刚收割的麻绳,这正是邹林天天摆弄的玩意儿。

所有的巧合,在这一刻攒成了一个必然的死局。

据《湖南公安史志》里的记载:“新安村那起命案,鞋印、指纹和体液成了破案的关键,矛头直指本地嫌疑人。”

1978年3月的一个黄昏,专案组决定收网。

当公安干警冲进邹林家的时候,这小子正在那儿洗菜呢。

看着那副冰冷的手铐,他还企图用最后的演技来负隅顽抗。

“你们凭啥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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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没有王法了?”

他扯着嗓子干嚎。

到了审讯室,他还是那个德行,咬死了不认账。

他赌的就是警方手里没硬货,赌的就是那晚没人看见他。

可他太小看刑侦技术的厉害了。

当指纹比对结果、鞋印鉴定报告、血型化验单,再加上那段怎么也圆不上的“空白时间”一股脑儿拍在桌子上时,邹林的心理防线就像纸糊的一样,瞬间塌了。

真相,往往比想象中更丑陋。

1977年10月6日晚上十点,邹林打渔回来,路过广播室。

色心一起,恶念顿生。

他熟门熟路地撬开了窗板,翻窗进屋。

对着正在熟睡的徐群,他没有半点犹豫,用毛巾堵嘴,用被子捂头,干出了那档子禽兽不如的事儿,最后还下了杀手。

完事后,他慌慌张张地跑了,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但他哪里知道,他在现场留下的每一个脚印、每一道指纹,都在无声地控诉着他的罪行。

邹林最后吃了枪子儿,这看似是一个大快人心的结局。

“新安村命案以熟人作案告破,警示社会防范身边隐患。”

这句话背后,藏着一个沉甸甸的社会课题。

徐群作为一个满腔热血的知青,把青春都洒在了这片土地上。

她防备了外面的生面孔,防备了流窜的坏人,却唯独没防住那个平时笑嘻嘻喊她“小徐”、对广播室门儿清的同村邻居。

罪恶,往往披着最熟悉的外衣。

而对于邹林来说,那一晚的精虫上脑,不光毁了一个无辜姑娘的一辈子,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他在行刑前抖得跟筛糠一样,那是对死亡的恐惧,也是对法律和科学迟来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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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这敬畏来得实在是太晚了。

信息来源:

湖南省公安厅编 (1998) 《湖南公安史志》 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

李明 (2000) 《1970年代湖南重大刑事案件回顾》,《中国刑事警察》,200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