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观点地产网

观点网讯:2月13日早间,香港食品投资公告披露,于2月12日,其全资附属公司即创裕株式会社(卖方)与买方恒丰产业株式会社)订立该协议。

据此,卖方有条件地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地同意购买该等物业,总代价为12.50亿日圆(约6309.2万港元)。

根据公告内容,该等物业包括位于日本东京都港区新桥五丁目112番地10的土地及一幢五层高的平顶办公大楼,总楼面面积约为200.60平方米(“物业A”);位于日本东京都港区新桥五丁目112番地11的土地及一幢六层高(包括地库)的平顶办公大楼,总楼面面积约为171.17平方米(“物业B”);及位于日本东京都港区新桥五丁目112番地12的土地及一幢三层高的平顶住宅大楼,总楼面面积约为98.03平方米(“物业C”)。

公告还披露,出售事项须待股东批准后,方可作实。倘于2026年8月17日或之前公司未能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取得股东批准,则该协议将自动终止,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出索偿,惟卖方须于14日内向买方退还已收取的按金(不计利息)。

香港食品投资表示,经考虑日本整体经济及物业市场,董事认为,出售事项为集团以合理价格变现其于该等物业投资的良机。出售事项将增加集团营运资金并提升其现金流量。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