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破产事务中心,旨在以专业化、集约化的司法服务为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提供有力保障,以进一步提升办理破产事务的集约度和便利度,打通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最后一公里”。

据悉,该中心是集统一接收、集中审查、高效流转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平台,统一负责各类破产案件的接收、材料初步审核筛查、流程跟踪及相关咨询服务,实现破产事务从分散作业到协同作战的转变。中心创新推行管理人提前介入机制,在案件移送审判业务部门前通过摇珠随机确定管理人,提前开展财产接管、调查核实等相关工作,有利于大幅提升案件审查与受理效率。中心还将设立专门窗口或通道,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破产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事项的咨询和引导服务。

为规范中心运行,江门中院同步出台了《破产事务中心运行工作规程》,明确破产事务中心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案件接收流转程序及配套工作机制。中心遵循依法合规、协同高效、强化服务的原则,履行案件接收登记、形式审查、分流移送、事务咨询、流程督导等核心职责,建立起管理人提前介入、咨询接待、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考核及多维度监督等配套机制,确保破产事务办理规范有序、高效透明。案件接收后将及时完成登记与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案件将快速分流至相关审判部门,实现立案、审理全流程高效衔接。

“破产事务中心的成立是江门中院深入贯彻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关怀保护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破产审判提质增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江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少杨表示,江门法院将以破产事务中心为核心抓手,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常态化、制度化、精细化建设,为江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排版:谭年安

审校: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