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8月13日,汝阳县内埠公社茹店生产大队高家门生产队的社员们召开社员会,讨论分配粮食分配比例是以人头分配还是以出工的工分多少分配,这是自从人民公社成立那会儿就悬而未决的老大难问题。
老照片:生产队社员会
在社员会上,壮劳力多的社员家主张按照出工多少分配粮食,而劳力少、子女多的社员家主张按照人头多少分配粮食,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社员会瞬间就成了吵架会。
其中主张按出工多少分配的社员张中喜和他的母亲,与主张按照人头分配的社员张法子和赵金风(女)是吵得最凶的两方,性格暴躁的张法子最后吵急眼了,冲到张中喜母亲跟前就是左右开弓,“PIA、PIA”两记耳光,直接将张中喜的母亲打倒在地,张母顿时在地上翻滚踢腿哭闹起来,现场一下子乱作一团,社员会也被迫终止。
偏偏张法子的这两个大嘴巴把张中喜母亲原来被药物压下去的精神病给打复发了,从此之后就变得疯疯癫癫、喜怒无常,虽然依然天天出工,但也时早时晚,跟人交谈时也语无伦次。秋收之后,张中喜的母亲忽然离家出走,数日都不见踪影。张中喜被迫向生产队长请假外出寻找母亲,找了四五天找到人的时候母亲已经冻饿交加而死(人是在洛阳郊外的野地里被找到的,发现的时候已经冻硬了)。
当张中喜悲愤交加的将母亲的尸体拉回村,旋即就向茹店大队控告张法子害死了他的母亲,张法子则一口咬定此事和他没有关系。茹店大队对此也束手无策,只能上报内埠公社。最终在公社革委会主任亲自下场调解下,判决张中喜母亲的丧葬费由张法子家承担三分之二、由赵金风家承担三分之一,责令张法子和赵金风披麻戴孝在张母的坟前跪下磕头道歉(这个村子中张家是大姓,姓张的社员基本沾亲带故,张中喜的母亲按照辈分算张法子的族姑,赵金风去世的丈夫也得叫张母一声姑姑,所以让张法子和赵金风为张母披麻戴孝也说得过去),此事就此了结。
然而1967年9月6日下工后,张法子和赵金风回到家发现各自的儿子——张法子9岁的次子张某超、6岁的三子张某相以及赵金风9岁的独子张某景不见了,于是立即上报生产队。经挨家挨户的寻找,最终在张中喜的家里发现了张某超、张某相和张某景的尸体,三具尸体被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厨房中,旁边有一把沾满鲜血的菜刀,而张中喜则不知去向——他当天根本就没出工。
很明显,三个孩子都是张中喜杀的,而且张中喜杀人后畏罪潜逃了。于是,内埠公社公安员接到茹店大队的报案后立即将案情上报给汝阳县公安局。
汝阳县公安局接报后立即派人来到高家门生产队勘查现场和走访群众,得出的结论是张中喜为报私仇杀害三名幼儿后畏罪潜逃。随即汝阳县公安局军管小组向洛阳地区公安处军管会进行汇报,由洛阳地区公安处在洛阳地区的各县市发布通缉令抓捕张中喜。
老照片:清点物证的民警
可是,找了一年多,张中喜就如同人间蒸发一般渺无音讯。
1969年12月22日,高家门生产队社员张林在洛阳出差,在洛阳火车站站前广场发现了一个蓬头垢面、叫花子模样的人正在地上的一块浮木上用手指写着什么,出于好奇凑上去看了一眼,竟然看到这人写的是:“刘主席万岁,永远万岁!”
“刘主席”指的是刘少奇,当时他已经被打倒,在这个时候写“刘主席万岁”妥妥的就是反革命标语,于是张林立即大吼一声喝问:“你干什么?”
刘少奇
那人一激灵,抬头回望张林,张林看到了这人的正脸不由得也怔住了——这人怎么这么像张中喜!
这时,周围的群众也围观过来,看到浮木上的反革命标语,立即一拥而上将这人控制住,扭送往洛阳站派出所。
在派出所内,这个自称叫李二喜的叫花子很干脆的承认浮木上的标语是他写的,而且还当着众人的面在派出所的院内地上用枝条写下了相同的标语——
由于洛阳站派出所属于铁路公安,并不属于洛阳地区公安处管,所以没有接到通缉张中喜的通缉令,而且张林也吃不准这个蓬头垢面的叫花子就是张中喜,所以就将这个“李二喜”当做一般的盲流人员送到洛阳市收容审查站,等待进一步查清身份和有无其他违法事实。
12月23日,“李二喜”和同被审查的盲流青年常建生扯闲篇,结果常建生无意间说了句:“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你好眼熟。”
没想到“李二喜”突然“暴起”,随手抄起一只搪瓷缸子对着常建生一顿猛锤,常建生的头部被搪瓷缸子砸破多处,惨叫着昏死过去,被收审站民警火速送往医院,医生检查发现常建生的颅骨多处骨折,诊断为颅内大出血,有生命危险,必须马上抢救。
经全力抢救,常建生总算保住了一条性命。
洛阳市公安局鉴于“李二喜”心情暴戾,身份不明,于是专门加大了对他的审查力度,一顿“刑违艺术”下去后“李二喜”被迫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汝阳县内埠公社茹店生产大队高家门生产队张中喜,1967年9月6日在原籍杀了人后跑出来的。
洛阳市公安局是接到过通缉令的,于是立即打电话给汝阳县公安局军管组,说张中喜被抓到了。汝阳县公安局军管组立即派出三名民警带着一个班的解放军战士携介绍信前往洛阳,从收容审查站将张中喜押解回汝阳。
身穿66式警服的民警
身穿65式军服的解放军战士
面对审问,张中喜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母亲死后,张中喜认为母亲的死就是因为张法子和赵金风挑起的事,导致自己家破人亡(张中喜的父亲早亡),所以就起了报复杀人的念头。
1967年9月6日上午,张中喜装病没有出工,以“吃西瓜”、“玩手电筒”等理由先后将张法子的次子张某超、三子张某相和赵金风独子张某景先后诱骗至家中后用菜刀一一杀死,然后畏罪出逃。
出逃后,张中喜在豫西地区辗转了十几个县市,但由于他身上没有带钱也没有带粮票,介绍信更是没有,所以没有地方吃饭没有地方住宿,只好像一个乞丐一样四处乞讨,还要逃避抓盲流的民警,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漂泊日子,一年多后实在忍受不下去了,又悄悄潜回洛阳。
12月22日这天,他闲的蛋疼,就在洛阳火车站站前地上的一块浮木上用手指写下:“刘主席万岁,永远万岁”,结果好巧不巧的被张林看到了——
1970年3月5日上午,洛阳地区军管会在汝阳县城以南的汝河北岸召开万人参加的公审公判大会,宣布张中喜因“反革命杀人罪”判处死刑,会后张中喜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公审公判大会现场
公判大会上的张中喜
十年后的1980年5月23日,洛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复查(拨乱反正时期对WG时期判决的案子全部要进行复查)后得出最终结论:“原判决认定张中喜杀死三人、打伤一人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凶器上发现张中喜的血指纹和血掌印,现场发现的血迹血型和三个孩子的血型完全符合,从现场还发现张中喜往村外方向逃跑时留下的血脚印),无有异议,实属罪大恶极,民愤极大,原判决刑罚适当,但定‘反革命杀人罪’系定罪不当(此时刘少奇已经被平反,张中喜写‘刘主席万岁’就不能算反革命标语了),罪名应定为报复杀人罪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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