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钱借出去,风险有多大?很大。大到可能丢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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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说:“钱这个东西,借出去往往不是生利,而是生怨。”
他是深有体会的。有个朋友跟他借钱,说几日便还。因为朋友急用,也没写借条。过了好几个月,朋友也不提还钱的事。
鲁迅犹豫再三,还是主动开口催债了。从此,双方断了往来。
催,就是你的不是!
2
如果不催,等别人主动还吗?
再说一个例子。身边人的实例。
大约10多年前,我研究生时的一位男同学的大学同学,从外市来到沈阳。小聚后,开口跟他借钱。这位男同学刚工作没几年,结婚后还在租房子,手头也不宽绰。但毕竟是同窗四载的兄弟,跟媳妇商量一下,凑了1000块钱给兄弟拿上了。
过了几年,媳妇无心提起,你同学把钱还了吗?男同学说,算了,就当丢了。我也没催过。
这位同学没有鲁迅收入高,但他还真等别人主动还啊!刘震云说,世界上最蠢的三件事之一,我这们男同学中了三分之一。
小镇青年婚姻不顺,辞了家乡的教职,来沈阳开起了补课班。时来运转,虽然俞敏洪都不干新东方了,董宇辉也直播带货了。曾经的小镇青年摇身成为补课界的大咖,赚得盆满钵溢。
如今,同学少年皆已是气质中登。老同学聚会,即使有女同学在桌,即使面对曾经的白月光,牛逼还是要吹的。临了,还不忘拍着我那位研究生同学的圆润肩膀来一句:“老弟,咱同学里就你还有一股子书生气。”
书生气十足的那个研究生,目前是我的婚姻合伙人。年终岁尾,餐桌上提起往事,鱼有点淡,当初的善意正好下杂粮饭。
3
把钱借出去,一直以来都是风险很大的事,有人甚至因此丢了命。
去年年底,一件时隔28年的“花坛藏尸案”告破。杀人凶手因无力偿还4万元欠款,把同在商城做服装生意的被害人诱骗到一门市,掐死并抢走金银手饰,随后抬尸埋于楼顶花坛。
4万块钱是个什么概念?1997年,我毕业刚刚上班,每个月工资不到500元;普通同事间随礼,100元就ok;7万块钱左右,可以在沈阳五区内买个二手单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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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不到八天就是除夕了。不论公司或个人,都在清理债务。目前,我不欠外债,准确地说,欠父母的债已没有机会偿还。
当年买房子时,除了贷款,身边左右还借了不少,父母、亲戚首当其冲,甚至还跟两位同事张了口。
欠银行的钱,每月定时定额无误地缴扣着。
由此看来,我是一个多么看重个人信誉的人啊!
其实, 把钱借出去,最大的风险不是丢命,而是可能会让对方丢了信誉。人无信不立。社死比真的断了气儿还要命吧?!如果不是,我想,那个人的心理强到如此可怕,各位还不赶紧躲远些!
经济下行之时,各位要守好自己的钱袋子,约束自己的书生气与无差别善意,更要谨慎自己精神与体力的辛苦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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