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ADOR 代表闵熙珍在与 HYBE 的 260 亿韩元看跌期权诉讼中获得了胜利,且法院判定 NewJeans 的创意概念被 ILLIT“高度相似地借鉴”,再次引发了大众对两个女团“相似性”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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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国媒体报道称:2月12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法庭就闵熙珍股权出售价款诉讼作出了判决,认可了她行使看跌期权的有效性,勒令 HYBE 向其支付约 255 亿韩元的金额。

除经济裁决外,法院对剽窃争议的“评述”也引发了网络热议。判决书指出:“ILLIT 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借鉴了 NewJeans 的概念形象”,并补充道:“虽然这种借鉴通过扩大市场可能会对 ADOR 产生积极影响,但事先未与被告协商或寻求谅解。在此情况下,被告闵熙珍提出抄袭质疑具有正当性。"

法院还就两组女团出道策划提案争议作出判定:”原告(HYBE)持续变更主张“。虽然 HYBE 声称 ILLIT 最终概念于2023年7月21日确定,但始终无法拿出所谓的“七月提案”作为证据提交。法院表示“无法确认该文件是否存在”,并认定“七月提案”与此前深陷剽窃争议的“九月提案”在“模板与内容上完全相异”。

裁决引用的证词显示,内部报告承认起草 ILLIT 企划案时参考了 NewJeans 的策划资料。HYBE 子公司员工亦作证称,编舞讨论环节使用了参考视频,未包含相似动线的舞曲不会被选中(即跟Newjeans相似的才会被选中给ILLIT用)。关于 ILLIT 企划方案早于 NewJeans 的主张,法院将其认定为“缺乏证据支撑”。

此外,宣传战略的“抄袭争议”亦被提及。法院确认 NewJeans 的广告牌宣传被“借鉴”用作 ILLIT 推广活动的参考模板。知情人士称,ILLIT 出道前,其广告牌负责人曾收到 NewJeans 广告牌影像并接获“制作类似风格”的指示。这一行为曾被部分网友认为是“常规营销手段”的做法,在法院裁决中被认定为“直接借鉴 NewJeans 战略”。

判决进一步指出,闵熙珍关于 ILLIT 抄袭 NewJeans 的指控及“专辑回购”疑虑,不构成重大违约行为。HYBE 主张闵熙珍散布虚假信息以压低 ADOR 股价从而低价收购股份 —— 这一说法也未被法院采纳。

判决公布后,许多网友通过韩国各大社区发布了大量两团对比图,涵盖概念方向、造型风格、色系搭配、编舞构图、舞台设计及宣传物料等资料。对此,一些网友坚称“只是部分元素相似,不过是行业共性”,但压倒性的声音认为“重叠的部分实在太多了,已远远超过了‘偶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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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部分韩国网友评论:

- 对两队都不感兴趣所以不太了解,但只看图片,根本分不清谁是谁;

- 企划抄完还四处攻击对方,这就是业力轮回;

- 闹成这样还好意思抱怨被骂?好意思说精神遭受严重创伤?呵呵;

- 不站队也不懂孰是孰非,只希望各自安好。但若非恶意剪辑,矢口否认就未免太过无耻了;

- 有些对比是不是太牵强了?

- 这还看不出相似性的话,建议检查下视力。细看的话,原版成员辨识度比山寨版高多了;

- 哇,完全是照搬 NewJeans 啊;

- 真是病态式的彻头彻尾地抄袭,粉丝都没法睁眼说瞎话,闭嘴也就罢了还要嘴硬?

- 最好笑的是抄都抄不过;

- 早就受够 HYBE 的舆论操控手段了,更可悲的是这些女孩(Newjeans)还要为公司和抄袭行为背锅;

- 当初嘲讽 Newjeans 说都是概念常见、还辱骂 Newjeans 也抄袭……恭喜被法院认证“抄袭怪”称号,重叠成这样太过分了,别再用粉丝围攻那套了;

- 简直是镜像复制;

- 若只一两点尚可理解,如此多相似点?显然有问题;

- 确实抄了不少;

- 明明说过没抄的……放在一起看简直一模一样;

- 都被法院点名了,还要继续厚脸皮地呆在娱乐圈吗?赶紧离开吧,真丢人啊;

- 这些不都是很普遍的概念吗?而且跟 illit 有什么关系呢?她们也是听从公司安排而已;

对此您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附上更多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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