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龙川县委第七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县委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采取集中、“一对一”和清单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集中反馈会议,传达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出部署。5个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及国资系统下属55个国有企业党组织进行了反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全面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分别参加巡察反馈会议。

反馈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细,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行主责主业方面存在差距;有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党建内部管理基础相对薄弱,作风建设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有的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整改实际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抓好职责领域和分管范围内的巡察整改工作;党员干部要全力支持配合整改工作,形成一起抓整改、全心促发展的良好局面。要把巡察整改与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百千万工程”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职能职责,融入深化改革,以高质量整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具有龙川特色的产城融合、绿色崛起之路。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用好巡察成果,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巡察机构要抓好统筹协调,强化跟踪督促,完善整改评估机制,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据了解,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中共龙川县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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