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漓江碧波映岸绿,西江潮涌润田畴,北部湾涛声逐浪高。这幅山清水秀、海晏河清的画卷背后,镌刻着司法守护的坚实足迹。

生态是广西最亮丽的底色,法治是生态保护最坚固的屏障。广西法院在服务建设美好自然生态的实践中,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植沃土,将“优化自然生态”要求精准落地,以司法之力,护江河安澜、守海洋蔚蓝、传文明根脉,让八桂大地山更青、水更绿、景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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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人民法院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绿水青山之间,以法之名“护”此青绿。

最严法治护生态

2018年至2020年,韦某今作为来宾某建材公司管理人员,明知两艘采砂船无采砂许可证,仍允许船只挂靠公司在黔江河段非法采砂近10万立方米,并收取143万余元资源费。2025年11月,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韦某今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其与他人退出的违法所得均被没收上缴国库。

非法采砂行为不仅严重侵犯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更对河流生态系统、水域通航安全和沿岸生态环境造成多重破坏。广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以最严法治,让污染者、破坏者付出沉重代价。

2023年,环江挺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排污许可证到期后仍进行生产排污,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未按规定开展监测等环境违法行为一直未整改到位。2024年7月至10月,该公司违法排污造成大环江环境污染,县城唯一的饮用水水源地锑浓度超标,影响约6.8万人的生活用水,直接经济损失约608.37万元。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肖某堂等6名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定罪判刑,并予以从业禁止。

以环境代价换取经济增长,就是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背道而驰。唯有以法治之剑斩断破坏生态环境的黑手,方能守住生态安全的底线。

2025年,广西法院扎实开展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案件倒查十年专项行动,深挖严查相关案件背后的作风问题、腐败问题线索,向社会亮明态度、表明决心:坚决不要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的GDP。

修复优先护生机

广西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海潮澎湃、绿波涌动,郁郁葱葱的红树林间,鱼跃蟹肥、万鸟翩跹。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栗树鸭就是栖息于此的300多种鸟类之一。一笔司法保护修复生态赔偿资金注入,令这片水上森林焕发新的生机。

2024年6月,庄某非法运输、存放166只栗树鸭被查获。东兴市人民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庄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2万元。部分栗树鸭死亡,这一生态损害属于不可逆情形,法院同时判令庄某支付红树林替代性修复费用5.25万元及涉案栗树鸭救护费2.09万元,将生态修复理念由动物本身延展至动物生存环境的修复。

“不仅要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更要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自治区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茂盛说。

这一年,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形式不断丰富、成效持续凸显: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革步湾生态环境司法修复示范基地全年常态化开展“植绿爱绿护绿”活动,补植树苗14万株、复垦复绿40亩;桂平市人民法院组织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在增殖放流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投放成鱼1375斤、幼苗315万余尾;贺州市两级法院深化“林业碳汇+生态司法”工作机制,被告人主动缴纳碳汇损失罚金率和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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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合革步乡党委政府,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宣传活动。

广西法院推动构建起“多点发力、全域覆盖”的司法保护格局,因地制宜设立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已达16个,将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法治宣传、实践教育等功能汇集于此,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同时,弘扬生态文化,让“看得见的正义”转化为“走得进的风景”。

2025年5月,容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生态服务令”,责令被告人梁某在其所在村镇设立3处以上生态环境宣传标语、参与2次以上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让修复性司法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传播”。

协同共治守家园

生态保护从来不是孤军奋战。广西法院打破地域壁垒、部门界限,构建“跨域联动、多方协同”的保护格局,持续发力长江、珠江流域水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行政力量、社会力量同频共振。

漓江作为广西的生态名片,对它的保护就离不开司法与行政的同向发力。

桂林某建筑公司在漓江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施工破坏植被山体且未补救,受到行政处罚后,拒缴罚金。2025年7月,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漓江法庭依法支持处罚决定,高效促成建筑公司主动停工、落实补救措施并缴纳罚金。

审结、执结个案不是终点,更需溯源整治、防微杜渐,激活生态保护内生动力。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超标排放未经处理的重金属废水案件后,向生态环境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加强对无证经营小作坊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生态环境局认真研究后予以书面回复,组织人员以乡镇(街道)网格为基点,细致摸排,部门之间通力合作,加大查处力度,敦促整改。

在梧州,当地两家重点钢铁企业曾因超标排放废水被处罚,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并未处理两家企业的排放废气问题,北京某公益组织为此提起公益诉讼。

一头是生态保护的社会公共利益,一头是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如何才能实现最优解?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采用“技改抵扣”方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不让企业直接交赔偿金,而是让两家企业投入环保技术改造来抵扣。两家企业于2025年底前完成改造,同时实现产业转移、产业升级。

协同共治无界,文化守护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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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日,宁明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该县花山岩画管理中心签署《花山岩画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以法治力量守护悬崖绝壁上的文化图腾。

广西高院指导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法院与检察等部门签署花山岩画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信息通报等机制,搭建案件办理与公益诉讼衔接桥梁,严厉打击破坏世界文化遗产的违法犯罪,守护花山岩画等骆越文化古迹,实现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双重守护。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从漓江两岸到北部湾之滨,从矿山复绿到增殖放流,广西法院始终与生态保护同步,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