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来自头条综合,闽南网2月12日报道。

对这一报道简介:

1年前,史女士二胎哺乳期间,丈夫出轨并与他人生子,公婆竟前去照料那个婚外幼童。

史女士坚决离婚。

财产分割,原夫妻共有财产归史女士所有。

然而,前夫的父母依然盘踞在那房中,拒不搬离。

身后嗷嗷嗷待哺的婴儿,惶惑不安的大女儿,身前紧闭的大门,一位母亲被逼到悬崖边缘。

“我带着两个孩子,快撑不住了,请帮帮我”。

法官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向男子父母层层剖明。

“如果你们同意今天搬离,我自掏腰包为你们解决两晚的住宿”。

3个小时,房屋归属不再停留在文字上,真切的失而复得。

我仅以上达报道为素材予以评论。

1.男子出轨并婚外生子,是对婚姻的背叛。

男子趁妻子生二胎哺乳期间出轨,是对妻子的不忠。

违反《民法典》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义务,违反公序良俗,理应受到道德上的谴责。

婚外生子怎么办?

非婚生婴儿在法律上与婚生婴儿同样由父母尽赡养义务。

从婴儿成长出发,应由母亲抚养有利。

不知何因?这个女子将非婚生男婴扔给婚内出轨男子,这个男子又把婴儿交给父母。

本来儿子出轨是不光彩的事,父母应当回避,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照料儿子婚外男婴,这是对史女士精神上的双重打击。

2.因男子过错,夫妻感情破裂,在史女士坚决离婚的情况下,两人协议离婚。

分割财产时,男子只知理亏,自愿净身出户。

“原夫妻共有财产归史女士所有”,当然也包括原夫妻共有房屋。

3.夫妻自愿协议离婚协议书内容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男子父母以照料儿子婚外婴儿为借口,霸占协议已归属史女士的房屋,无法无理。

史女士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她房子收归自己实际占有。

一开始男子父母还以种种借口拒搬呢。

法官主持公道,坚持正义,把拒腾房的利害关系向二人讲明,并以“自掏腰包”向二人发出最后警告。

在法律的威力和法官义正言辞的震慑力之下,占房的二人在3小时乖乖的撤离。

原来停留在文字上房屋归属于史女士,由于法院的支持变为真切的实际居住。

房子失而复得让史女士一家三口再也不为住处犯愁,而欢天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