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州晚报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交警蜀黍明确喊话:

这里的“车”,指的不仅仅是汽车

还有摩托车,甚至是代步“小电驴”

酒后开,照样算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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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18时28分许

玉环市公安局沙门派出所民警

在大沙湾高速桥下开展夜查行动

在例行检查时

一辆电动轻便摩托车画风突变

眼看就要开到设卡处

还差1米不到

居然原地“定格”不动了

执法人员瞬间“嗅”到不对劲

立马上前

一股浓郁的酒味直冲天灵盖

他当机立断拔下电动车钥匙

让驾驶员王某某吹气检测

不测不知道,一测吓一跳

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高

达248mg/100ml

已经达到醉驾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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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交警的询问

王某某一脸懊悔地坦白:

“在家喝了三斤白酒,正晕乎乎呢,

没想到公司临时喊我加班。”

他琢磨着家离公司不远

抱着

查酒驾查不到电动车”的侥幸心理

就上了路

没曾想刚开没多久就遇上交警

脑子瞬间“宕机”

连车都忘了开

才闹出了原地不动的笑话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再次温馨提醒:酒壮怂人胆,也毁平安路!千万别抱着“电动车不算车”的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电动车也不例外。

通讯员:柯韫珮、黄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