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春节假期返乡探亲、旅游出行集中,要综合研判春运期间安全风险特点,加强防范应对,严查“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2.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春节假期,驾车出行须全程系好安全带,杜绝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提前关注天气预报和路况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路线。
3.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春节假期节庆活动密集,要加强灯会、庙会、焰火表演、促销庆典等现场安全秩序维护,强化人流监测和管控,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4.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春节假期,要做好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检查,落实网红打卡点安全警示和管理措施,公众避免前往未开发开放和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游玩。
5.国务院安委办:进入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时,要留意安全出口、逃生通道及消防设施位置,熟悉掌握逃生路线和技能。
6.国务院安委办:离家前,要谨记“三清四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气源、关电源、关门窗;注意燃气安全,确保灶具开关、灶前阀关闭,若长时间外出还需关闭表前阀。
7.国务院安委办:春节假期,要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切断气源,疏散相关人员,前往室外拨打报修报警电话。
8.国务院安委办:春节假期,要注意家庭用火用电安全,不超负荷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厨房用火不离人,不卧床吸烟,教育儿童不玩火。
9.国务院安委办: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处。充电应在室外进行,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及长时间 充电。
10.应急管理部:购买烟花爆竹,应选择到正规零售点,注意查看产品类别和流向登记标签,切勿购买“三无产品”。
11.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不通过微信群、电商平台、物流寄递等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购买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和超标违禁产品。
12.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发现非法行为要向当地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
13.国务院安委办:燃放烟花爆竹要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注意事项,小心操作,避免意外。个人勿燃放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
14.应急管理部:应根据燃放需要适量购买烟花爆竹,避免在家中大量、长期存放。存放烟花爆竹要远离火源。
15.国家防减救灾委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春节假期,东北、内蒙古中东部、华北北部等地区低温冷冻和雪灾风险较高,相关地区要及时发布预报预警和防灾避险信息,做好应急准备。
16.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春节假期,华东、华南、西南等部分地区可能出现高森林火险等级时段,要从严管控野外火源,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和祭祀用火引发火灾。
17.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春节假期,正值南方森林防火期,进入林区应自觉遵守防火规定,不吸烟、不用火。
18.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春节假期,切勿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烧纸烧香等,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19.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春节前后是安全生产关键期,要杜绝赶工期超负荷生产,复工复产前要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
20.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春节假期,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值班值守,防范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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