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孩子在这里过得很好”
2月9日,在浙江省嘉兴市儿童福利院,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细心地为浩浩戴上帽子。
2月9日下午,记者在浙江省嘉兴市儿童福利院看到,10岁的浩浩(化名)在一声声生日祝福中,开心地从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钱晓磊和助理张玥手中接过书籍、玩具、帽子手套等礼物。
“孩子在这里过得很好,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儿童福利院院长陈雪娟向记者夸赞浩浩,“他喜欢乒乓球、羽毛球,跑步成绩也不错,还被评为优秀班干部,担任班级活动的主持人……”记者能感受到,陈雪娟喜欢浩浩就像喜欢自家的孩子,这让记者心中平添了几分暖意。
可曾经的浩浩,却一度徘徊在“黑户”的边缘。2016年,程某某在和男友同居期间生下浩浩,后男友因犯罪被羁押,程某某将浩浩交给男友母亲后便音讯全无。2022年,已到小学入读年龄的浩浩一直未落户,无法报名上学。同年7月,程某某男友刑满释放回家,亲子鉴定显示两人之间并无血缘关系,浩浩落户再度陷入僵局。
“先找到程某某,告知其法定监护责任及逃避的后果。”2023年2月,在当地政府成立的处置专班会议上,有多年未检办案经验的检察官钱晓磊建议。
专班几经周折找到程某某,程某某口头承诺抚养,但数月后却用网约车将浩浩单独送回社区,自己再度“消失”。此后,无论社区、民警如何催促,程某某均拒绝履行抚养义务。
2023年11月,南湖区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以涉嫌遗弃罪对程某某立案侦查,专班则安排浩浩进入福利院。
“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程某某虽然认罪却仍拒绝为浩浩办理户口。可孩子读书不能等。”该院迅速联系南湖区教体局,说明情况、发函协调。2024年9月,在户口尚未解决的情况下,浩浩被先行安排进入辖区小学就读。
“她把我一个人关在家里,只给我吃外卖,我不想待在她那里。”案件办理过程中,浩浩的一句话,深深地刺痛了钱晓磊。南湖区检察院综合评估程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及浩浩意愿,认为程某某不宜继续担任浩浩的监护人,依法应当撤销其监护资格。
2024年9月,该院以涉嫌遗弃罪对程某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该院同时督促并支持福利院所在地村委会依法诉请法院撤销程某某的监护人资格。2024年10月,法院判决撤销程某某的监护资格,指定福利院为浩浩的监护人。同年年底,福利院为浩浩申报户口,南湖区教体局为浩浩录入学籍,浩浩的法律身份和求学之路从此明朗。
“现在天气冷,要记得穿暖一些。”回访现场,钱晓磊一边帮浩浩把帽子戴上,一边轻声叮咛,同时和浩浩达成了一场春天的约定,“等过了年,邀请你和福利院的小伙伴们一起到我们检察院参加活动。”(史隽 杨晓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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