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小三竟是闺蜜。原配把两人告上法庭,结果是:丈夫判了六个月,闺蜜无罪释放。
理由?“没有主动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
“场子姐”最近接受采访,说了句话特别扎心:她打这场官司,不只是为了自己。她希望推动立法——让第三者哪怕赔一块钱精神损失费,破坏家庭的人也不会像现在这么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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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九派新闻
这话一出,有人拍手叫好,说早该如此。也有人冷笑:感情的事法律管得着吗?
说管不着的,可能没想明白一个问题:不是原配想拉法律来管感情,是第三者早就躲在法律背后,把原配逼成了“法外之徒”。
你看场子姐这一路:丈夫背叛、闺蜜插足,双重打击。结果呢?丈夫判了,闺蜜没事。她想讨个公道,得自己学法律、自己搜证据、自己一遍遍跑法院。耗时几年,费尽心力,最后只拿回四万块钱。
钱回来了,但那个笑嘻嘻从你家拿走钥匙、睡你床、花你钱的人,法律碰都没碰她一下。
这不是公平,这是讽刺。
为什么?因为现行法律对“第三者”基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非你能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否则,哪怕全世界都知道她破坏了你家庭,法律也拿她没办法。
这就形成了一个荒唐局面:插足成本为零,背叛风险极低。你伤心欲绝,她毫发无损。
有人担心:让第三者赔钱,会不会矫枉过正?
其实冷静想想,场子姐要的从来不是“抓人坐牢”,只是让破坏者付出一点点代价。这笔赔偿金,不是用来发财的,是用来告诉你:别人的婚姻不是游乐场,你不能想来就来、想拆就拆。
说到底,法律不只是惩罚,也是表态。它告诉所有人:家庭不是软柿子,背叛有成本,插足要担责。
现在的问题是:场子姐一个人在前面撞墙,后面千万双眼睛看着。
有人支持她,说这是为所有原配争一口气。也有人质疑,觉得感情的事不该上秤称。
你呢?你觉得第三者该不该赔?如果该赔,赔多少才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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