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付的超额利息不是“学费”,而是可以依法追回的“不当得利” 。许多人误以为“自愿支付”的高息无法要回,但最高法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早已明确: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的部分,法院不予保护。若你已支付超限利息,不仅有权要求返还,还能用超额部分抵扣未还本金——这才是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实战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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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是“拆”,第二步是“算”。拆的是本金:若有“砍头息”——借10万先扣1万,本金直接按9万重算。算的是红线:以借款合同成立当月的LPR为基准,乘以4得出年利率上限(如2026年2月1年期LPR为3.1%,四倍即12.4%)。将你已付的全部利息,减去按“实际本金×法定上限”计算的合法利息,差额就是能要回来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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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路径分三步走。第一步集证:借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缺一不可,尤其要证明实际到手金额和每笔还款时间。第二步对账:直接向出借人发函,列明计算过程,主张超额部分用于抵扣本金或限期返还。第三步诉讼:若对方拒绝,以“不当得利”或“返还超额利息”为由起诉——司法实践中,法院不仅支持抵扣本金,还会判决出借人返还已收取的超限利息。
法院判例已给出标准答案。莆田涵江法院2026年1月一案中,借款人按月息1.2%付息,法官认定超过LPR四倍,主动将超额利息抵扣本金。丹凤法院更明确:月息三分(年化36%)超出四倍LPR的部分,出借人构成不当得利,必须返还。可见,无论你是否曾在借条上签字画押,法律红线都替你守住了底线。
别怕“对方要起诉”的威胁。高利贷放贷人最怕你算细账——只要守住“LPR四倍”这把尺,你早已不是待割的韭菜,而是手握计算器的追债人。从今日起,每一笔多付的利息,你都有权让它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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