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大米!
写这个议题前我们来做一个调查:
以前,很多央国企逢年过节都会给员工发年货福利,有的单位发大米、食用油、面粉面条、肉类、礼盒、土特产等
有的给得干脆,直接发节日慰问金,员工喜欢什么年节礼品可以自己去买。
但到了2026年的今天,大米收到不少读者的反馈,有的读者表示自己单位有发年货福利,而且种类还挺丰富的。
以下是某央国企员披露的情况,他家单位发的礼包还不少,过年走亲戚朋友不用自己买手办了。
当然,也有读者告诉大米,现在他所在单位不发年货了,也不发慰问金了,变成发购物平台积分点数、发购物卡。
其实,这也是慰问金的一种类型吧,只是兑现成了购物积分或消费卡。
甚至大米还听一位从央国企退休的员工说,他自2017年退休后,单位逢年过节都给他发礼物,在异地还寄送过去,非常有心了。
不过,也不是所有央国企都发春节福利,部分读者告诉大米,他们单位什么都没有发,历年都没有。
还有的央国企,现在正在推行“降本增效”,以前不但年节给员工发礼品,就是劳保用品也发的不少。
可现在为了节约成本,这些都暂停发放了,真是一样的央国企,却是两样情。
一些朋友会混淆年终奖和春节福利的关系,其实年终奖是工资性收入,是个人年度工资总额的一部分。
而年终福利,一般是员工的非工资性福利,年货或消费卡的价格不会太高,相当于给员工提前置办年货,体现单位对员工的关怀。
而央国企给员工发年货的这笔预算,有的单位是从工会费里出的。
这方面是有制度依据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曾在2014年12月8日下发的《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有相关的规定: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
“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关于“少量”的标准,各省所定的额度是不一样的,但不少地方都有这一条规定: 工会全年节日慰问品,一般不得高于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
不过有人认为,单位的年节福利是属于工资福利性质支出,特别是“慰问金”、“过节费”直接发现金的,名义上是单位发给员工的节日补助,本质上也是一种劳动报酬,应该计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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