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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建罚字﹝2026﹞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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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在芜湖市经开区江北智能网联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建设工程“2023.6.23”生产安全事故案件中,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对此,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安徽省住建厅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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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信息显示,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工程总承包、市政养护、建筑设计、项目投资、工程检测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型企业,业务涵盖安徽、上海、四川、重庆、江西、广东、福建、浙江、湖北、西藏等地。集团公司目前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共四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等。目前在职员工409人。
天眼查信息显示,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芜湖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5年,安徽中江城建集团成员,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并已于2022年完成了A+轮。风险方面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7条,涉诉关系50条,开庭公告49条,立案信息6条。
来源 | 信用安徽、天眼查
编辑 | 王常钰 责编 | 陈潇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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