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8批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268-272号),包括1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1件交通肇事案、3件危险驾驶案。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刑事专题指导性案例。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本批指导性案例涉及当下社会最为关注的辅助驾驶事故中的责任认定问题,明确激活辅助驾驶功能情形下驾驶人的刑事责任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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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

驾驶员酒后开L2级智驾坐副驾驶位仍是责任主体

酒后坐副驾驶打开智驾功能是否合法?指导性案例271号给出答案。

据最高人民法院披露,2025年9月,被告人王某群饮酒后驾驶汽车,激活车辆辅助驾驶功能,并利用其私自安装的、可以逃避辅助驾驶系统监测的“智驾神器”配件,使车辆在实际无人监管状态下继续行驶,其本人更是坐到副驾驶座位睡觉,后被群众发现并报警。

经查,被告人王某群血液酒精含量属醉酒水平。其所驾汽车安装有2级驾驶自动化系统(L2级),亦即辅助驾驶系统,具有辅助驾驶功能。该系统设定,若驾驶人双手脱离方向盘超过2分钟,系统会提示驾驶人手握方向盘、接管车辆,若未及时接管,车辆会主动减速并退出系统。

购车后,王某群学习了该车配套软件中的辅助驾驶系统安全知识,并通过相关考试,知道饮酒后不能激活辅助驾驶功能驾车,也知道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后,要手握方向盘并做好随时接管车辆的准备,但仍购买、加装可以模拟手握方向盘状态的“智驾神器”非法配件,以逃避辅助驾驶系统安全监测。

基于此前一年,被告人王某群就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一千五百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群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在辅助驾驶技术应用日益广泛的背景下,有的驾驶人在激活辅助驾驶系统后不再专注驾驶,而是玩手机、睡觉等,有的驾驶人甚至购买、使用“智驾神器”等非法配件,逃避系统安全监测,长时间“脱手”驾驶,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指导性案例271号《王某群危险驾驶案》明确,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驾驶人激活车载辅助驾驶功能后,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行为人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并利用私自安装的配件逃避辅助驾驶系统监测的,即使其不在主驾驶位实际操控机动车,仍应作为驾驶主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L3级逐步落地配套法规标准亟待完善

L2级辅助驾驶的责任认定在立法层面迎来突破性进展,而随着L3级自动驾驶技术逐步落地商用,其配套法规与安全标准的完善工作也愈发紧迫。

产业端,L3 级自动驾驶的落地进程持续提速。2025 年底,工信部公告显示,长安深蓝、北汽新能源极狐两款搭载 L3 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的纯电动轿车正式获得产品准入许可,可在交通拥堵环境下的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单车道内实现自动驾驶;与此同时,小鹏汽车、鸿蒙智行也相继在广州、深圳获得L3级测试资格,可在指定高速开展相关测试;岚图汽车日前亦官宣将推出L3级量产车型。L3级自动驾驶正在从“技术验证”阶段迈入“合规商用”新阶段。

但在潜在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划分问题上,相较于L2级辅助驾驶单一的驾驶人责任认定原则,L3级自动驾驶的事故责任划分仍存在诸多待明确的难点,也是配套法规完善的核心问题。

2025年7月,科技部发布的《驾驶自动化技术研发伦理指引》对此作出框架性界定:L3及L4级别属有限制阶段的自动驾驶,责任主体依具体运行场景而定,用户与自动驾驶系统均可能成为责任主体;仅L5级为无限制阶段的自动驾驶,除特殊情况用户主动介入操作外,责任主体以自动驾驶系统为主。这也意味着,相较于L2级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L5级以系统为主要责任主体的清晰界定,L3、L4级的责任认定因场景的差异性与复杂性,面临着更为复杂的法律挑战。

“L3级的自动驾驶要尽快解决相关的法律法规问题,这给政府提出了很紧迫的任务;L4级自动驾驶需要积累经验、循序渐进。目前暂时不宜提全民自动驾驶。”中国科学院院士欧阳明高曾在2025年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上提到。

目前,国家层面已对L3级自动驾驶的配套建设作出明确部署。《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提出,在有条件批准L3级车型生产准入的同时,将同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保险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为产业健康发展筑牢制度基础。

针对L3级自动驾驶的产业落地需求,相关安全标准的制定工作已同步推进。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等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形成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适用于装备L3级和/或L4级自动驾驶系统(不含自动泊车系统)的M类和N类车辆,明确了技术要求、保障要求、同一型式判定要求,以及保障要求检验、安全档案检验、确认性试验等具体检验方法。

工信部表示,我国在该标准项目上具备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成熟技术储备、合理成本效益预期及坚实研究条件,项目实施可行性较高。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陈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