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是继此前征求意见稿公开后,该文件以正式版本落地,针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风险划定了清晰的行为边界。

《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重点覆盖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4类垄断风险。在此基础上,《指引》结合平台经济的行业特点与竞争规律,以"风险示例"的方式明确了8个具体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分别为:平台间算法共谋、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平台不公平高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封禁屏蔽、"二选一"行为、"全网最低价"以及平台差别待遇。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文件全文,《指引》要求平台经营者遵循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续性四大原则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平台规则等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其中,"穿透性原则"要求贯通平台总部与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各层级,实现层级穿透、业务穿透、规则算法穿透。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对算法治理着墨较多。在横向垄断协议的风险示例中,文件列举了具有竞争关系的平台经营者通过算法共谋统一定价机制、抽佣比例等行为;在纵向垄断协议方面,则提示平台应避免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转售价格进行自动化设定或间接限定。

此前2025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一司副司长刘健曾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征求意见稿中的8个风险示例涉及数据传输、算法适用、服务定价、搜索排序、推荐展示、流量分配、补贴优惠等多种平台经营活动,旨在为平台企业提供务实管用的合规指导。

《指引》的发布,是我国平台经济反垄断常态化监管制度建设的又一步,将《反垄断法》的核心条款转化为平台经营者可识别、可操作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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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观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