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邓琴

“我是在帮杜小姐(化名)投资,为了追回之前的投资款!”何某某(化名)在被讯问时不断重复这句话。近日,恩施州鹤峰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穿着“投资”外衣行诈骗之实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2月13日,承办检察官介绍,何某某与杜小姐多年前在KTV相识,并逐渐发展为朋友。2019年,经何某某介绍,杜小姐通过何某某在某投资平台投资三万余元,后杳无音信。2024年,何某某再次联系杜小姐,称可以继续投资以追回此前投资的钱款,且稳赚不赔。杜小姐信以为真,并再次通过何某某陆续投资六十余万元。投资过程中,何某某谎称其到过该投资公司,很多人投资得到高额回报,并冒充该投资公司经理等身份与杜小姐联系,骗取杜小姐信任,致使杜小姐遭受重大财产损失。

承办检察官通过条目式梳理证据,逐一推翻何某某各种看似合理的辩解,认定其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鹤峰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办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嫌疑人大多打着“投资、刷单、理赔、贷款”等各种具有高利诱惑的名目,以投资为名,行非法占有之实。在此也提醒广大朋友:天上不会掉馅饼,谨慎理财是法宝,不要轻信高回报!莫信莫点莫转账,高息回报是圈套,你贪他的利息高,他图你的大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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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