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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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证监会发现财通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债券内控机制执行不到位,个别项目内核制衡性不足,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二是承销尽调不规范,个别项目对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财务会计信息等重大事项核查不充分;三是受托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个别项目未对存续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事项进行充分关注,未能有效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根据浙江证监局2月13日发布的公告,周博因在财通证券金华八一南街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违规为客户融资活动提供中介或其他便利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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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2017年10月在上交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1108。

2025年前三季度,财通证券实现营业收入50.63亿元,同比增长13.99%;净利润20.38亿元,同比增长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