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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年味渐浓,

燃放烟花爆竹虽能增添节日氛围,

但违规燃放、不当操作、危险嬉玩

极易引发火灾、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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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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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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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某酒店屋顶空地处发生火灾,火灾烧毁、烧损空地杂草,无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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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起火原因系屋顶有人放烟花,火星引燃空地杂草并造成火灾蔓延。酒店保安发现后迅速报火警后,并使用灭火器进行应急处置,未影响单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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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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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3日,某处室外场地发生火灾,主要烧树叶及杂草,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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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实地勘察,起火原因系一男子黄某燃放烟花爆竹引起,属地公安机关在做好现场监护之后,随即将当事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黄某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一事供认不讳。

闵行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政策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春节期间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确:

一、禁止在本区以下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外环线以内区域;

(二)外环线以外的下列场所:国家机关驻地,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二、2026年2月16日(除夕)至2月23日(初七)及3月3日(元宵节),除前述区域外,本区黄浦江以北、大治河以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五、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莘庄工业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七、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热线: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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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注意事项

闵行消防温馨提示

请您严格遵守闵行区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并牢记以下烟花爆竹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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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区消防救援局

编辑:臧尊

初审:方佳璐

复审:戎长春

终审:刘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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