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财经

2月13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的公开提示》,从企业、个人、金融机构三个维度划清合规红线,剑指非法黄金交易、集资诈骗、虚假宣传等行业乱象。

该提示列出了企业黄金业务的六大禁止性行为:

1.严禁变相期货交易

不得以“锁价”“预定价买卖”为名,通过微信群、小程序、App等收取保证金开展价差结算,无实物交割。

2.严禁非法集资

不得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名义承诺“保本付息”。

3.严禁代客投资

不得诱导消费者购金后不提取实物,转为委托投资。

4.严禁互联网违规展业

不得通过直播违规销售、开发或为非法黄金交易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5.严禁虚假宣传

不得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不得使用“黄金必大涨”“买金稳赚”等绝对化用语。

6.严禁掺杂掺假、价格欺诈

不得以非金充金、以次充好,不得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

此外,该提示列出了个人黄金业务的两个禁止性行为:

1.不得参与非法预定价交易、非法集资、非法委托投资等;

2.不得开发、使用非法黄金交易App或小程序,不为相关平台提供技术支持。

符合资质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黄金期货交易。个人可通过正规金店或银行购买黄金实物,在银行购买黄金积存产品或以黄金为标的的理财产品。

该提示还列出了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黄金业务的两个禁止性行为:

1.未备案或审批不得开展黄金业务;严格落实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2.不得为非法活动提供便利,不得为未经依法设立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商户提供服务,不得开展或协助宣传非法黄金活动。

记者:刘小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