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潮阳区司法局始终坚守 “ 复议为民 ” 核心理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促进行政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 有效 化解 , 减少进入诉讼程序案件, 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力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近 日 成功调处一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件,以务实举措 实现 “ 案结、事了、人和 ” 的良好成效。
2024 年 5 月 28 日晚,某公司员工加班结束后骑电动车返程途中,与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2025 年 8 月,人社部门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涉事公司对该结果持有异议, 遂 提起行政复议。
案件受理后,办案人员摒弃传统书面审查的局限,主动组织 召开 听证会,为双方当事人搭建当面陈述、举证质证的平等沟通平台,精准核实工作证明真实性、居住地址关联性、银行流水主体匹配度等核心争议点, 进一步查明了案件事实, 有效规避了 “ 撤销 — 重做 ” 的程序空转风险,为争议实质化解筑牢事实基础。
考虑到机械办案可能激化矛盾、延误劳动者权益救济,办案人员果断转变工作思路,从 “ 程序纠错 ” 向 “ 实质化解 ” 聚焦,同步启动调解程序。针对双方初始 10 万元至 20 万元的补偿预期差距,办案人员以《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向双方充分释法明理,清晰提示法律风险与时间、人力成本:一方面明确员工工伤认定核心事实符合法定要件,企业坚持复议、诉讼面临较大败诉风险;另一方面客观阐释企业经营合理诉求,引导员工理性看待补偿金额。经多轮面对面协商与一对一沟通,双方分歧逐步缩小,于 2026 年 2 月达成共识 —— 企业向员工支付 18 万元补偿款,同步撤回复议申请,员工及时获得足额补偿,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关键在于行政复议工作从 “ 重程序 ” 向 “ 重实效 ” 的深刻转变, 以及 听证会与调解机制的协同发力。在法律框架内,行政机关并非只能扮演 “ 裁决者 ” 的角色,更可以成为争议化解的 “ 推动者 ” 与 “ 协调者 ” 。通过听证会查明事实、疏导情绪,以人性化调解平衡各方利益,构建 “ 查明事实 — 释法明理 — 协商共识 ” 的高效纠纷解决路径,不仅能让劳动者权益得到及时兑现,让企业从潜在的长周期纠纷中解脱,更能节约行政资源,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潮阳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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