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办提示:春节将至,交通运输、群众出游、餐饮娱乐等迎来高峰,家庭用火用电用气显著增加,烟花爆竹进入销售和燃放旺季,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公众及相关单位需提高警惕,密切关注群众身边和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确保平安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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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春节期间返乡探亲、自驾旅游、跨域出行等多元出行需求集中释放,交通流量迎来大幅攀升,长途出行前,要提前了解交通路况、天气预报,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不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确保车辆随时可控;乡村道路和山区公路行驶时,需注意观察路况,切勿强超强会;高速公路行车,切勿随意变道、占用应急车道;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要降低车速、保持车距、谨慎驾驶。相关运营单位要加强对营运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确保运行状态良好、安全性能达标。
02
烟花虽美丽,安全需牢记
春节期间省内部分地区烟花爆竹限时、限定区域燃放,群众购买烟花爆竹时需认准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正规销售点,不购买无证摊点、流动商贩、网络渠道的“三无”产品。切勿在家中长期囤积烟花爆竹,临时存放需远离火源、电源、热源。燃放烟花爆竹需遵守本地区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在允许燃放的时段及指定区域内燃放,燃放时注意不手持、不倒置、不抛掷,切勿对准人、车、窨井等目标燃放,严禁在加油站、文物保护单位等禁放区域燃放。燃放后需确认完全熄灭、妥善处理残屑,防止复燃引发火灾。
03
游玩不冒险,平安最欢乐
进入景区、景点要遵守游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尽量避免前往客流高度聚集区,在人群中不要推搡拥挤、逆流穿行,切勿攀爬岩壁、翻越护栏;在冰雪景区游玩时,注意防寒保暖,防止滑倒摔伤、坠冰落水;乘坐观光游船时,按规定穿着救生衣,拒绝乘坐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游船;登山游玩请务必选择正规景区,不轻信网络平台宣传的“网红打卡地”,不走野路、不私闯保护区,不前往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各景区、景点要强化客流监测和风险管控,做好游客疏导和极端天气安全防范,有针对性加强安全风险提示,引导游客错峰出行、安全出行。
04
防火不放松,安全记心中
春节假期家庭聚会增多,群众居家需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厨房明火烹饪时切勿离人,使用大功率电器需匹配专用插座,使用燃气应时刻保持通风,及时清理家中堆积的年货纸箱、纸盒等可燃杂物,切勿将电动自行车推入家中停放充电。前往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留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牢记应急疏散路线。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时,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当前正值森林防火期,进入林区应自觉遵守当地防火规定,切勿在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焚香烧纸等,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05
生产不违规,安全不“放假”
生产经营单位需做好节前安全检查,确保重点设备、重点场所、部位安全风险可防可控。停工停产的企业,需按操作规程安全停车,切断电源、气源,确保设备设施处于安全状态。正常生产企业需加强员工心理关怀,按规定落实特殊作业提级审批管理,严防“三违”行为引发安全事故。强化节日期间值班值守,畅通应急信息报送渠道,遇突发情况科学处置、救援得当、及时上报。节后有序组织复工复产,严格落实“七个一”安全措施,坚决杜绝盲目开工。来源: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四川应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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