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姚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汇府任〔2026〕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各区属国有企业:
根据《中共遵义市汇川区委关于提名姚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汇干任〔2026〕2号)《中共遵义市汇川区委关于提名罗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汇干任〔2026〕4号)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姚 豪同志任遵义市汇川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菲艳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汇川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龚雪峰同志不再兼任遵义市汇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方忠同志兼任遵义市汇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2日
来源:汇川区人民政府网
编辑:艾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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