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姚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汇府任〔2026〕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各区属国有企业:

根据《中共遵义市汇川区委关于提名姚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汇干任〔2026〕2号)《中共遵义市汇川区委关于提名罗成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汇干任〔2026〕4号)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姚  豪同志任遵义市汇川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菲艳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汇川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龚雪峰同志不再兼任遵义市汇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方忠同志兼任遵义市汇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2日

来源:汇川区人民政府网

编辑:艾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