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关于启用部分乡镇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花朗乡、鱼洞乡、芒部镇、镇雄高铁站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镇雄县人民政府决定启用以下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
1.花朗乡云语路0公里10米西向东
2.庙河至尖山公路K8+900M西向东
3.花朗乡桂香路0公里200米北向南
4.鱼洞乡平安路0公里250米西向东
5.鱼洞乡同心路0公里5米南向北
6.鱼洞乡鱼苏路0公里250米西向东
7.鱼洞乡农贸路0公里70米东向西
8.杨家丫口至扎西公路K6+850M西向东
9.鱼洞乡过境路0公里5米东向西
10.鱼洞乡鱼苏路0公里5米东向西
11.鱼洞乡过境路0公里300米西向东
12.花朗乡锦绣路0公里450米北向南
13.鱼洞乡农贸路0公里80米北向南
14.杨家丫口至扎西公路K6+300M东向西
15.庙河至尖山公路K8+350M东向西
16.鱼洞乡农贸路0公里120米西向东
17.鱼洞乡同心路0公里300米北向南
18.花朗乡朝霞路0公里5米西向东
19.鱼洞乡同心路0公里5米东向西
20.花朗乡吉祥路0公里200米东向西
21.镇雄高铁站站前广场平台进场西向东
22.杨家丫口至扎西公路K5+700M西向东
23.镇雄高铁站站前广场平台出场东向西
24.花朗乡锦绣路0公里50米西向东
二、主要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启用时间
2026年3月1日00时起。
四、公安道路交通部门将对上述点位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抓拍,依法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做到谨慎驾驶、文明礼让、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镇雄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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