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公 告

根据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山东山水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达成的相关协议,经双方权力机构批准,现就转让方部分债权债务的处置事宜联合公告如下:自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转让方名下所涉及的部分债权债务(具体时间、范围以双方协议及附件清单为准)将统一由受让方山东山水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承继,包括但不限于该部分债务的清偿责任及相关债权的追索权利,请转让方的相关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受让方申报债权。特此公告。联系人:刘雯电话:15853183790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党家街道岳尔村南

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

山东山水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