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忻府公安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新春将至,年味渐浓。为全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绿色的春节,请您自觉遵守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忻州市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我们向全市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燃放规定,共护平安文明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禁放区域、场所全时段不燃放烟花爆竹。在限放区域,按照允许燃放的时间段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

二、绷紧安全之弦,筑牢祥和之基

不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选择具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资质的零售店购买贴有检封标识的、合格的烟花爆竹;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超标、伪劣产品。燃放时选择空旷、平坦、无障碍的户外场地,远离明令禁止的重点区域和建筑物,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未成年人燃放须有成年人陪同看护。

三、勇于监督引导,守护美好家园

遇到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主动劝阻或拨打110电话举报,共创新春佳节文明新风。

违规燃放、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将依法被处以罚款、行政拘留;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朋友们,平安是福,文明是金。请大家主动遵守禁放限放规定,自觉践行文明新风,用实际行动守护每一个家庭的团圆与幸福。

祝市民朋友们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附:忻州市城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管控责任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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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安局忻府分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