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薛慧雯通讯员孙悦)“十四五”期间,青海省司法厅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全链条提升备案审查监督管理质效,共备案审查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072件。

坚持“有件必备”。织密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备案审查监督网络,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系统优化升级,实现网上报备、审查、公布全流程监管。严格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三统一”率连续五年保持100%。

做细“有备必审”。制定《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并以省级地方标准发布实施,为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统一标准与操作指引。对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报备文件开展全要素审查,严把制定主体、法定权限、文件内容、制发程序关键关口,切实守牢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底线。

强化“有错必纠”。五年来依法督促整改纠正64件问题文件,统筹推进备案纠错与动态清理工作有机结合,高质量完成2次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聚焦生态保护、行政处罚、涉企监管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清理8次,确保违法文件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以刚性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