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烟花爆竹最像一种“短季暴富生意”。
你以为拼的是渠道和胆子,现实拼的是: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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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应急管理部门通报的典型案件里,有人在场所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涉案物品被查封转运,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案件继续侦办。

这类新闻最扎心的点在于:
很多人不是没钱赚,而是把“赚快钱”当成了“无风险”。

更魔幻的是:有些地方还在用“举报奖励”加码治理——比如湘潭曝光非法储存案例,并提示举报线索查证属实最高奖励可到30万元
于是春节的矛盾就更尖锐:
有人喊“年味回来了”,有人喊“别拿命换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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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端也越来越“细”:
像郑州的通告,直接把限放时间、禁放区域、禁售禁放品类写得很清楚,并明确违法会依法处罚,严重的追刑责
南京警方也发布了禁限放政策提示,哪些区域禁、哪些区域临时限放,都有明确边界。

一句话:
烟花爆竹不是“想卖就卖”的小生意,它是一门“合规成本极高”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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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问一句(评论区一定吵得起来):
你支持春节限放还是继续禁放
理由只写一句:年味/安全/污染/扰民,你站哪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