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伴随着共享经济的全面普及,共享电单车已经日渐成为我们最常见的日常出行方式之一,但是各地的共享电单车市场却是参差不齐,这不就在最近超70家企业竞逐昆明共享电单车市场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一个昆明这么多竞争,共享电单车的市场发展到底该是什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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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超70家企业竞逐昆明共享电单车

据华商报的报道,2026年2月6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正式发布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主体公开选取综合评审结果公示,标志着该市新一轮共享出行服务商选取工作进入关键阶段。

据官方发布的《关于公开选取昆明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主体的公告》,本次投放规模为12万辆,本次选取由专家评委和公众评委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总分 100 分,其中专家评审占70 分,公众评审占 30 分。

据公示信息显示,此次公开比选共有超过70家企业参与角逐,评审结果引人注目的是多家新面孔的崛起,曾在昆明运营多年的共享电单车企业哈啰仅位列第七;而八维通科技、台铃科技等非传统行业巨头企业,却一举拿下运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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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昆明交通运输局官网)

这一模式及规模除了反映出行业热度,在近年来共享出行行业发展中颇为罕见,也将公众视线重新拉回至共享出行这一品类的发展轨迹与准入逻辑之上。

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然而在出行需求以及市场发展变化的推动下,管理政策也在随之动态调整。回顾共享电单车行业发展路径,其市场准入方式呈现多元探索特征,也正因这一特征现阶段愈发成为公共政策的关注焦点。

早期阶段,常见方式包括由企业向主管部门报备运营的“备案制”、地方政府通过公开程序选择有限数量服务商的“招投标制”,以及将项目引入作为地方“招商引资”组成部分的“协议制”等等。这些方式虽然在特定历史阶段明确了市场准入的管理方式,但其共同特点是通过地方行政程序设定准入门槛与经营者数量上限。

二、共享电单车到底该向何处去?

日前,昆明市超过70家企业竞逐共享电单车运营权的消息,再次将共享电单车行业推向了公众视野,共享电单车怎么发展?又该怎么管理才是最合适的选择呢?

首先,共享电单车已从“可选补充”升级为“民生刚需”。在共享经济持续多年发展的大背景下,共享电单车早已跳出“小众出行工具”的范畴,深度融入多数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成为破解城市“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题的核心载体,覆盖了更广泛的出行场景,尤其适配昆明这类地形起伏较大、短途出行需求旺盛的城市。

从产业价值来看,共享电单车的发展早已超越单纯的商业属性,成为衔接公共交通、完善城市出行网络的重要一环,其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居民的出行体验与幸福感。因此,共享电单车的发展从来不是企业之间的商业博弈,而是与城市发展、民生保障深度绑定的民生工程。

其次,超70家企业竞逐一城的现象,既是市场活力的彰显,更是行业准入与城市管理的深思。大量企业扎堆竞逐昆明市场,本质上是市场对这座城市出行潜力的高度认可,城市规模的扩大、公共交通的延伸不足、居民出行需求的多元化,共同构成了共享电单车的庞大市场空间,也吸引了各类资本与企业入局。

但这种“百舸争流”的背后,更暴露了当前共享电单车市场管理的深层矛盾:一方面,市场参与者众多、资本逐利性强,特别是初次进入共享出行领域的企业,若无行业经验积累,在这种大型省会城市,极易出现因运营管理经验不足导致服务无法支撑用户需求,影响交通秩序,甚至出现安全问题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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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行业发展历程,早期形成的“备案制”“招投标制”“协议制”等多种准入模式,本质上都是城市管理者为平衡“放”与“管”所做的探索,备案制门槛较低,易导致市场混乱;招投标制限定服务商数量,易形成行政壁垒;协议制与招商引资绑定,易忽视市场公平。这些模式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了一定作用,但面对当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要求与日益多元的市场需求,都显现出适配性不足的问题。昆明市此次以综合评审方式公开选取运营服务主体的做法,其与当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政策导向的偏差,自然成为观察焦点。

第三,伴随着国家开放大市场的建设,开放日渐成为城市发展的主旋律。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核心就是破除地方保护、打破市场分割,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更是明确了“非禁即入”的法治化原则,清单之外的行业,各类经营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共享电单车作为未列入负面清单的产业,理论上应具备充分的市场开放性,但现实中,不少城市仍存在隐性壁垒:有的以“总量控制”“治理无序竞争”为由,限定服务商数量;有的通过设置过高的准入门槛、收取不合理费用,变相排斥中小企业入局;还有的沿用“先到先得”的“跑马圈地”逻辑,保护现有运营商,抑制潜在竞争。

这种管控,不仅可能违背了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导向,也会让部分消费者产生对市场规律的漠视的怀疑,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充分的市场竞争是推动行业提质增效的核心动力,过度的行政干预只会导致市场格局固化、企业创新动力不足,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共享电单车这类新兴产业,城市管理者的核心职责不应是“限制竞争”,而是“规范竞争”:既不能放任不管、任由市场无序发展,也不能过度干预、用行政手段替代市场配置资源,而是要在守住安全、规范的底线基础上,为各类企业提供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宽进严管”模式无疑是另一种更值得借鉴的制度创新。

近年来,一些城市追随国家大的政策推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为行业提供了一个极具借鉴价值的改革样本,这种模式指明了共享电单车未来的改革方向,即从“管数量”转向“管标准”,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

相比于昆明乃至许多城市目前采取的竞逐、比选或招标模式,“非禁即入”的准入模式的核心突破在于取消了对企业数量的配额限定,转而将监管重心回归到企业运营的合规性与服务质量标准上,不仅大幅降低了企业的准入门槛,消除了权力寻租的空间,更重要的是,它极大地释放了市场的竞争活力。这种“宽进严管”的治理智慧,反而能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实现行业提质增效。

长期来看,共享电单车的未来,不应由某一地方的行政裁量权单方面决定,而应交还给市场与公众共同塑造。昆明这场70余家企业参与的“准入大战”,既是一面镜子,照见了当前治理模式的困境,也是一次契机,呼唤着更深层次的制度变革。通过考虑坚持“非禁即入”原则,破除隐性壁垒,建立以标准为导向、以信用为基础、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新型监管体系,无疑显得更具市场吸引力和创新潜能。